遇到“碰瓷”,私了還是報警?

刘业伟

遇到“碰瓷”,私了还是报警?

所谓“碰瓷”,百度百科显示该词原属北京方言,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二指古玩行业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发展到现在,“碰瓷”的形式已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行人故意去撞一些行车速度较慢的车,以此向车主索要赔偿。当发生这些事时,大部分车主或因息事宁人,或因无证据证明被“碰瓷”,基本上选择赔钱走人。当然也有车主报警,然“碰瓷”的人很多是年龄较大的,有的执法人员也无可奈何,甚至劝车主拿钱了事,助长了社会上不良风气。

那么,就真的没有法律去制裁“碰瓷”吗?

并不是的,对于“碰瓷”,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从民事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碰瓷过程中,若碰瓷人造成被碰瓷者财产的损害,那么碰瓷人应当赔偿被碰瓷者所有损失,即偷鸡不成蚀把米!

从行政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越来越多的碰瓷行为不仅会扰乱公共秩序,侵犯被碰瓷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同时也会在社会上形成不良风气,社会危害性极大。然而却又达不到动用刑事手段的程度,为了制裁这些碰瓷者,执法机关可以考虑使用行政手段处罚碰瓷者,例如罚款、拘留。

从刑事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多人组成碰瓷团队,分工明确,有人碰瓷,有人拍照等,依靠碰瓷勒索受害者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达到一定的次数,则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这就不是简单的民事、行政案件了,碰瓷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喜提免费“手镯”,免费吃住套餐!

小编提醒大家,在开车过程中,一定要全神贯注,防止被有心之人碰瓷。若真的遇到碰瓷事件时,要注意搜集证据,例如可以在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寻找当时在场的证人等,搜集好证据后可以选择报警,避免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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