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春寶
本人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關於工傷鑑定標準以及工傷十級的有關情況
目前,我國的工傷鑑定標準是:《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編號:GB/T 16180-2014。2014年9月3日發佈 ,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從標準名稱可以看出:該標準適用於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鑑定。標準規定: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
毫無疑問:工傷十級是工傷致殘等級中最輕的一類。工傷十級的定級原則是: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用通俗語言說,就是:某些人體器官有一定的缺損,導致器官形態出現異常,但器官的功能正常,不需要後續治療,也不影響生活自理能力 。該標準列出的屬於工傷十級的具體條款,足足有46項之多,都是非常明確的人體器官術語,不是專業醫生,根本就不知道說的什麼。因此,就不再複製到本文中了。
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工傷鑑定標準沒有工傷分類,只有工傷等級。
二、關於殘疾鑑定標準問題
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殘疾人鑑定標準是《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這也是一個國家標準。標準編號:GB/T26341-2010。從2011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個標準規定:我國統一將殘疾人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每一類殘疾又統一從重到輕分為四級。構成了統一的即包括殘疾分類又包括殘疾等級的分類、分級體系。如肢體殘疾一級,精神殘疾四級。
毫無疑問:有七類殘疾分類,自然就有七個一級,七個二級,七個三級,七個四級。其中,七個四級都是殘疾程度最輕的。
三、工傷十級可以辦殘疾證嗎?有何政策依據?
從以上介紹可以看出:工傷鑑定標準和殘疾鑑定標準都是國家標準,但制定標準的目的完全不同,前者是為了確定工作中發生的工傷對職工身體的傷害程度,並按照鑑定結果對工傷職工確定賠償標準;後者是對殘疾(包括先天性殘疾、後天性殘疾)確定具體分類、分級,並按殘疾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相關政策待遇。因此,這兩個國家標準各成體系,各自獨立,互不干擾。
同時,這兩個標準網上隨便都能搜索到,有興趣或需要的朋友,可以瞭解一下。
要強調的是:正是因為兩個標準互相獨立,互不搭界,自然就不存在工傷等級轉變為殘疾等級的可能性。被鑑定為工傷十級的職工,如果想辦殘疾人證的話,就只能按照《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當地縣級殘聯領取表格,再到當地醫院做正規的殘疾人鑑定了。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把工傷十級規定的46項條款和6類殘疾的6個四級標準對比了一下,我的大致判斷是:最起碼,很多的工傷十級,達不到四級殘疾的標準。也就是說:大多數工傷十級的職工,即使是申請了殘疾鑑定,但因受傷害程度輕微,達不到四級殘疾標準,最終拿不到殘疾人證。這是肯定的。按政策規定,也只有專業醫生才有權通過醫學檢查,得出最終的結論。
另外,工傷職工,只要享受了正常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退休待遇,即使是取得了四級殘疾人證,因有法定的生活來源渠道,不能再同時享受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待遇,辦理殘疾人證的意義肯定就十分有限了。
水波不興3291
申請辦理殘疾證必須符合《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的規定,與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不同的。
葛容律師
雙手重度燒傷植皮後,一母指缺失一小部分並外展,雙手食指小母指90度強直其餘手指植皮手術後達不到功能位置。準備辦殘疾證,請網友評論一下能定幾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