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十級可以辦殘疾證嗎?有何法律依據?

汪春寶


本人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關於工傷鑑定標準以及工傷十級的有關情況

目前,我國的工傷鑑定標準是:《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編號:GB/T 16180-2014。2014年9月3日發佈 ,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從標準名稱可以看出:該標準適用於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鑑定。標準規定: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

毫無疑問:工傷十級是工傷致殘等級中最輕的一類。工傷十級的定級原則是: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用通俗語言說,就是:某些人體器官有一定的缺損,導致器官形態出現異常,但器官的功能正常,不需要後續治療,也不影響生活自理能力

。該標準列出的屬於工傷十級的具體條款,足足有46項之多,都是非常明確的人體器官術語,不是專業醫生,根本就不知道說的什麼。因此,就不再複製到本文中了。

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工傷鑑定標準沒有工傷分類,只有工傷等級。

二、關於殘疾鑑定標準問題

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殘疾人鑑定標準是《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這也是一個國家標準。標準編號:GB/T26341-2010。從2011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個標準規定:我國統一將殘疾人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每一類殘疾又統一從重到輕分為四級。構成了統一的即包括殘疾分類又包括殘疾等級的分類、分級體系。如肢體殘疾一級,精神殘疾四級。

毫無疑問:有七類殘疾分類,自然就有七個一級,七個二級,七個三級,七個四級。其中,七個四級都是殘疾程度最輕的。

三、工傷十級可以辦殘疾證嗎?有何政策依據

從以上介紹可以看出:工傷鑑定標準和殘疾鑑定標準都是國家標準,但制定標準的目的完全不同,前者是為了確定工作中發生的工傷對職工身體的傷害程度,並按照鑑定結果對工傷職工確定賠償標準;後者是對殘疾(包括先天性殘疾、後天性殘疾)確定具體分類、分級,並按殘疾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相關政策待遇。因此,這兩個國家標準各成體系,各自獨立,互不干擾。

同時,這兩個標準網上隨便都能搜索到,有興趣或需要的朋友,可以瞭解一下。

要強調的是:正是因為兩個標準互相獨立,互不搭界,自然就不存在工傷等級轉變為殘疾等級的可能性。被鑑定為工傷十級的職工,如果想辦殘疾人證的話,就只能按照《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當地縣級殘聯領取表格,再到當地醫院做正規的殘疾人鑑定了。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把工傷十級規定的46項條款和6類殘疾的6個四級標準對比了一下,我的大致判斷是:最起碼,很多的工傷十級,達不到四級殘疾的標準。也就是說:大多數工傷十級的職工,即使是申請了殘疾鑑定,但因受傷害程度輕微,達不到四級殘疾標準,最終拿不到殘疾人證。這是肯定的。按政策規定,也只有專業醫生才有權通過醫學檢查,得出最終的結論。

另外,工傷職工,只要享受了正常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退休待遇,即使是取得了四級殘疾人證,因有法定的生活來源渠道,不能再同時享受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待遇,辦理殘疾人證的意義肯定就十分有限了。


水波不興3291


申請辦理殘疾證必須符合《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的規定,與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不同的。


葛容律師


雙手重度燒傷植皮後,一母指缺失一小部分並外展,雙手食指小母指90度強直其餘手指植皮手術後達不到功能位置。準備辦殘疾證,請網友評論一下能定幾級?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