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小區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否是最佳時機,刁難應該會少嗎?

業委會科技


本人認為,不管是疫情前還是疫情過後,任何時候和任何城市,對於組織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的事,都會有大力支持的和不太支持的,甚至是不理或者回避牽頭人的申請的情況,關鍵要看成立業委會的目的、初衷和動機是什麼?

從實踐來看,凡是以“維權”、換物業公司、甚至是攆走物業公司這些由頭組織、申請成立的,基本都不會得到相關部門的支持,說實話,即使我是相關的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人員,我也不會支持這樣的行為的。雖然法律上我不能明確表示不支持或者反對,但我總可以找理由拖延、迴避吧。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相關部門如街道辦、房管部門還是民政部門等等的工作人員,人家見過、聽過、參與過這樣的事例的多了去了。以前述的動機目的組成的業委會,絕大部分會將小區搞得一團糟,讓小區裡的矛盾更加的激化,問題更加的多,最終又是一些上訪啦、信訪啦之類,最後的結局還是要由上述部門的人員去揩屁股。而且這樣的揩屁股,是很難揩得乾淨的。

但是,如果如果成立的初衷、動機是為小區好的,是為了解決和推動解決居民小區裡存在的各種問題,依法依規有序的,和開發商、物業公司、社區等等部門,想方設想共同努力解決小區裡存在的問題,盡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於小區之內,大家齊心協力,將居民小區建設成為一和諧有序、安全文明的美麗家園,那麼,到哪裡都會受到支持的。


銳眼說小區


要等時機成熟,也就是等上級重視,統一佈置,各級政府牽頭推動才行,很多地方還要立法,依法治理。


重點241


業主委員會是一個長期有使命的集體,想好了什麼時候都可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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