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產證,可以改為一方嗎,為什麼?

Mp2


您好!

這完全是可以的,而且在夫妻關係之間,加減名很方便。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希望達到的結果是什麼:如果改成一個人名字的目的是要把房子的產權全部歸屬於個人,除了要修改房產證之外,再增加一個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協議更為保險;如果不存在歸屬問題,協議簽訂無所謂。

以下分幾個方面說明一下:

夫妻房產減名的程序和費用

首先,“夫妻”這種關係,在房產的減名(包括加名)與其他親屬關係的不同之處在於:可以直接減(加)名,且不涉及到稅金的問題。

延伸一下:如果是其他親屬或者非親屬關係,就只能走買賣或者贈與的程序,涉及到契稅、個稅、增值稅等不菲的費用問題。

1.材料問題。

夫妻關係之間的房產減名,需要證明是夫妻、需要房產證明,所以,題主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 結婚證

  • 身份證

  • 房產證及完稅發票

準備好這三樣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同去房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即可。

2.費用問題。

費用很便宜,大概在100-200之間,包括工本費等費用。這個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時候諮詢一下就清楚了。

以上所講,均指房子沒有貸款的情況。如果房子存在貸款,就要涉及到還貸人變更的問題,要在上述步驟之前,先去趟貸款銀行辦理變更貸款人手續。但是,結果不確定——銀行不同意變更的話,就不能辦理上述步驟。

變更完之後的產權歸屬

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房產,無論登記誰的名字,都不能改變房產的夫妻共有屬性。

因此,開篇即提到:要清楚變更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要將房子完全變成個人財產,除了變更登記之外,還要附件一個類似的財產分割協議,在房產變更之後,雙方簽訂一個協議,共同、自願將房產歸屬於登記一方。可以公證(最好),也可以不公證。


一紙家書


1.夫妻共有的房產證當然可以改到一方名下去,這種行為屬於對權利名稱所做的一種變更登記,只要不存在其他法律糾紛或者被法院或者其他部門查封的情況下,或者房屋被抵押出去不能正常過戶外,基本都能辦理變更登記,但即使辦理了變更登記,將房產登記到一方名下了,只要是婚後購買的房屋,依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辦理變更登記一般需要準備的材料:(1)結婚證,證明雙方為夫妻關係;(2)身份證或者戶口本,證明雙方的主體關係;(3)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完稅發票

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產權歸屬及已繳納契稅;(4)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情況的,需要帶齊經抵押權人同意變更登記的情況說明或者公函;

3.費用問題:如果已經繳納了契稅的情況下,不動產登記中心一般不會要求再繳納相關費用,但很可能會要求繳納工本費等費用。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可在評論下方進行評論或者私信頭條,關注我,帶你瞭解更多的法律常識。


希爾今


可以,離婚後,或一方贈於另一方,一方放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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