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震惊!物业默许违建?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

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擅自在建筑物顶部、露台、退层、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属于违建,应当予以拆除。

近期,据江宁谷里的南京碧桂园浅山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部分业主随意侵占公共空间,搭建阳光房,令人震惊的是这种违建行为居然还是物业默许的......

浅山苑惊现超多阳光房,占用公共空间、破坏绿化植被!

南京浅山苑位于江宁谷里,大多数是8层的电梯洋房,2018年、2019年才交付。据新闻360报道:作为一个新小区,浅山苑的顶楼、底楼却出现许多违建的阳光房,这些玻璃房子与整个小区建筑风格十分不协调。

顶楼阳光房占用的是公共露台,占地面积约20-30㎡。

底楼阳光房更多,有的在前院,有的在后院,不仅占用公共空间,还破坏了原有的绿化和植被。

有业主表示:“有人买一楼嘛就想搭(阳光房)!”

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擅自在建筑物顶部、露台、退层、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属于违建,应当予以拆除。

业主打“时间差”!物业默许搭建阳光房

这些阳光房是如何搭建起来的呢?据新闻360报道,一名业主表示:“这些搭建阳光房的业主都是经过物业默许的,少不了要花点钱。”另一位业主表示:“我给你好处费,你让我进材料,你不要难为我,大家都是相互的好吧?”

真相到底如何呢?新闻360记者以业主的身份找到了小区的物管人员,物管人员表示,想搭阳光房可以,但要缓一缓,因为城管最近查得紧。“估计要等到6月份,到时候该怎么弄怎么弄...到时候告诉我是几零几的。”

江宁谷里街道的城管部门表示,浅山苑因建设周期比较长,之前一直没有纳入属地执法管理,有部分业主就抓住机会打时间差,并在物业的默许下建设了阳光房。

执法大队中队长表示“之前有些阳光房,是之前物业在管理的时候,城管还没介入管理的时候,物业同意他们自行搭建的。”

目前城管部门每天派出不同的人员到浅山苑小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新盖的违建,立即拆除,至于这些存量的阳光房,下一步也将按照程序履行拆除手续。此外,还特别要求小区物业要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有材料进来的时候,物业第一个把关,不能让其进。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要报批,物业要审核。

南京多小区违建被拆!偷面积侥幸心理真不能有

南京违建小区屡见不鲜,此前大学城伴山香槟园违建阳光房就被拆。南京一个楼盘正值交付期,宣称“南北双阳台”,但北向阳台是设备平台改造,被举报,只能延期交付。江宁一家楼盘样板房涉嫌违建被查封关闭,如开发商给与购房业主任何承诺,请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责任合同。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伴山香槟园)

在此提醒大家,偷面积的侥幸心理真的不能有。

自去年8月1日起,《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正式实行,针对违建、偷面积行为可以投诉。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房屋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投诉。

可投诉范围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1、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的;

2、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的;

3、未经许可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的;

4、未经许可拆改房屋中抗震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

5、未按许可方案施工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影响房屋结构使用安全的。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房屋使用安全投诉受理范围:

(一)已经进入司法诉讼、仲裁程序或信访终结的。

(二)采用匿名或不具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不真实的。

(三)同一事项,已依法依规处理完毕,没有新的线索或证据重复投诉的。

(四)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等与房屋使用安全无关的。

(五)不属于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投诉方式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市、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投诉的办公地址、电话和邮箱,并在辖区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市、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于投诉的信函、电子邮件、政务热线转办件等应当做好登记;对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投诉人应当提供下列信息:

(一)投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二)案涉房屋具体地址。

(三)房屋使用安全问题情况。

(四)请求处理的具体要求。

鼓励投诉人实名举报房屋使用安全问题,并提供拆改现场照片。

奖励标准及程序

南京一小区惊现超多阳光房!物业默许违建?


所投诉房屋使用安全问题经查证系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尚未掌握、情况属实且投诉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第一投诉人50元奖励。

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核查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第一投诉人领取奖励。

本文素材来源:江苏公共·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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