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獲悉,深交所發佈公告稱,擬對馮鑫給予通報批評,其作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期間,存在涉嫌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條和第3.2.2條規定的行為。深交所稱,因無法與馮鑫取得聯繫,現以公告形式向其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
2020-10-15 18:26:18 佚名
36氪獲悉,深交所發佈公告稱,擬對馮鑫給予通報批評,其作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期間,存在涉嫌違反《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2條、第3.1.5條和第3.2.2條規定的行為。深交所稱,因無法與馮鑫取得聯繫,現以公告形式向其告知擬作出紀律處分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