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自我?两男子爬到写字楼66层跳伞,1人死亡,1人毫发无伤被拘

现在有很多人喜欢上了各种很具有挑战性的活动,例如:跳伞、蹦极、攀岩等。开展这些运动除了要有必要的装备外,还需要有合适的场地。最近有两个人跳伞爱好者,把跳伞的场地选择了昆明一幢写字楼的66层。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关这件事情的报道。

据媒体公开报道,8月28日,张某某和郑某某带上跳伞用的装备,在昆明恒隆广场的地下停车场见面了。他们竟然从消防通道偷偷地爬上了写字楼,从66层跳伞而下。结果很悲剧,郑某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倒是毫发无损,但是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挑战自我?两男子爬到写字楼66层跳伞,1人死亡,1人毫发无伤被拘

按理说,这两个人年龄也不小了,一个32岁,一个41岁,做事也不考虑后果了吧?安全意识一点也没有。这是想干什么?想拿命来博取大家的眼球吗?实在是可怕。

笔者看到这个新闻,真为这两个无畏者感到惋惜,也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按理说这两人都是中年人了,考虑问题会全面些,可是他们还是充满了任性,对于危险系数一点也不考虑。一个人,在有些事上太任性,那就会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郑某某死亡了,那么一个家庭又破碎了,孩子失去了爸爸,妻子失去了丈夫,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错误的决定,一意孤行造成的。唉,应了那句话——不作不会死。

挑战自我?两男子爬到写字楼66层跳伞,1人死亡,1人毫发无伤被拘

网友们看了这个新闻,也是叽叽喳喳地说开了,有网友说:“66层最高也就200米高度左右,这个高度也敢跳伞?比特种兵都厉害。”,“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也有网友理性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极限运动要在规定的场地进行,公共场所是不可以进行这种运动的,万一砸到人咋办呢。

悲剧已经发生了,只是希望这样的事,能给大家一个警示。以后做任何事情之前,都遵守各种规定,不要一意孤行。

挑战自我?两男子爬到写字楼66层跳伞,1人死亡,1人毫发无伤被拘

笔者想说,任性不是能耐,也不是本事。如果这两名男子知道消防通道不能爬,就不去爬;知道极限运动要在规定区域进行,那就不在写字楼跳伞,那么事情的悲剧还会发生吗?俗话说,有因必有其果,正因为他们不把各种规则和制度放在眼里,才导致了这么惨痛的后果,人要有规则意识。

其实,跳伞运动又被称为“勇敢者的运动”,也是极度危险的,注意的事项也特别的多,笔者希望,有这么惨痛的教训在先,希望极限运动爱后者注意了,挑战归挑战,安全还是要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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