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加快商品房供應 今年內滿足條件可申請預售

今年內,深圳高層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一半層數,可申請預售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李曉旭

4月16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聯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出臺《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城市更新等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延長城市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等6條措施。通知提出,今年內,深圳高層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總層數的二分之一、裝配式建築完成基礎工程並達到標高±0.00標準的商品房項目,可以申請預售。

加快商品房供應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深圳市房地產項目工地停工,工期延誤嚴重影響項目施工進度,在建項目不能按時入市,一方面,企業銷售進度延後,面臨資金和經營壓力;另一方面,深圳市房地產市場也出現供應緊張等問題,不利於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

《通知》稱,今年內,高層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總層數的二分之一、裝配式建築完成基礎工程並達到標高±0.00標準的商品房項目,可以申請預售。

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市房地產市場較為成熟,市場化程度較高,各項監管制度較為完善。申請商品房預售的,必須符合土地出讓合同和規劃許可條件等要求,並保證項目工程質量。加快形成商品房有效供應,有利於避免因疫情導致供應大幅減少進而引起市場波動,有利於維護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穩定。

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此外,《通知》明確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已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管理規定》公告有效期且更新單元規劃尚未批准的,其有效期延長三個月;延長城市更新項目原有地價測算規定適用期限。

在緩解資金壓力方面,《通知》提出本地疫情防控期間,各區可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要求實施主體申請人以金融機構保函的方式代替現金形式的保證金(監管資金),進一步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通知》提出允許延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對土地價款繳款截止時間在廣東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及一級響應結束後4個月內(即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的項目,土地價款可延期至2020年6月22日前繳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