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獲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

天山網訊(記者王娜報道)4月15日,20名專家學者被聘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首批立法諮詢專家,標誌著我區新的立法諮詢專家制度正式建立。

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條例》都明確規定,專業性較強的法律法規草案,可以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參與起草工作,或者委託有關專家、教學科研單位、社會組織起草。

從2006年開始,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就聘請了立法諮詢專家。今年,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把聘請立法諮詢專家,從專門委員會的層面上升為常委會的層面,集中整合資源,統一高效使用,並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規則》明確,立法諮詢專家是指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聘請的,具有專業知識或實踐經驗,為自治區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意見、建議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專家、學者和實務工作者,聘期與同屆人大常委會任期相同,聘期內實行動態管理。

首批入選的20位立法諮詢專家,經過廣泛推薦、優中選優產生,既有立法機關的資深專家、相關部門的高水平專業人士,也有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知名學者,還有律師行業的傑出代表。

立法諮詢專家可應邀參與自治區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編制,對法規立項提出諮詢意見、建議;接受委託負責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參與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審議、調研;參與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法規審查,以及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參與地方性法規制定過程中的綜合評估、立法後評估和法規清理;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徵求自治區意見的立法規劃草案、法律草案提出意見或建議等。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顧華祥表示,如何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使法律法規更加充分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更加準確適應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適應新疆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更加有效解決實際問題,是立法諮詢專家們要長期深入研究的課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新疆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茹克婭·霍加表示,要主動服務新疆法治建設事業,主動服務人民群眾法治需求和社會和諧穩定需要,在繁榮法學研究、參與地方立法、服務法治實踐、加強法治宣傳、培養法治人才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