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和期限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情况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分两笔购买,每笔4000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与江苏银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19年12月31日与江苏银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01号《关于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近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1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4,000万元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593,424.66元;

2、2020年3月1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4,000万元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35,342.47元;

3、2020年3月30日,公司已按期赎回5,000万元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475,000.00元;

4、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按期赎回5,000万元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475,000.00元;

二、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概况

(一)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9,307.45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18,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44.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要求披露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1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合同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申请购买8000万元人民币(分两笔购买,每笔4000万元人民币)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3月26日,到期日:2020年05月13日。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期权、掉期等结构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9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比例为0-1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二)合同2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合同2(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申请购买5000万元人民币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4月14日,到期日:2020年5月14日;于2020年4月15日申请购买5000万元人民币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4月15日,到期日:2020年5月15日;

结构性存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对公人民币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不同于普通存款,产品收益包含存款利息及金融衍生产品收益两部分。本产品有投资风险,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利率。本产品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结构性存款的购买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

四、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受托方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19)。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9-018”号公告)。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七、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况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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