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海
這個我覺得可以有,但前提是你的現任或者是你將來的妻子還是女友是否是個豁達的人,允許你這麼做,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再這個問題的前提下還是你自己是否真心實意的已經徹底放棄了前段感情。如果你還是藕斷絲連還是情意綿綿,後話就全扯蛋了。
我覺得失戀後做朋友總比做仇人好,更比做陌生人強,因為現如今這個社會你所瞭解的人很少,瞭解你的人也相對的很少很少,從而知心朋友屈指可數。能夠有一段戀情,對對方也是瞭解深甚。以後的人生路上,這些人也是往往能夠給你一種親情,友情的關懷和支持,不是部分女人們所認為的那種藕斷絲連的愛情。能做朋友的戀人也是真正願意看見你幸福的朋友,也是能在你低迷的時候能給你加油打氣的真朋友。仇人一樣的戀人就另當別論了。個人一點自我認為的
拂袖走一遭
想做朋友的都是放不下的
棠某某讀書
分手後要不要繼續做朋友?小夢的回答是儘量不要。以下為原因羅列,供您參考。
1、如何做朋友?
兩個人從一段親密的關係走出來,從此之後相遇我該如何稱呼你?見面都變得尷尬的話,又如何稱之為朋友?
許嵩有一首歌叫《灰色頭像》,裡面有一句歌詞:【我們成了朋友,是那種最遙遠的朋友。】
小夢覺得,兩個分手的人,如果一定要做朋友,這種點頭之交的關係,是對於雙方,最好的選擇。
2、成為朋友預想的未來:
你可以接受你曾經最愛的人挽著別人的手,談著他們的未來嗎?如果看到你會不會聯想起我們的過去?難道不會覺得難受嗎?
用一句林宥嘉的歌詞來說:【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3、對於分手最好的結局
分手後,我不否認見過可以兄弟相稱的。但是,更多的情況下,這種關係還是因為捨不得放不下,想在未來的某天嘗試複合。
分手的最好結局就是,兩不相欠,從此各自奔天涯。倘若相見,擦肩而過。
用一句於文文的歌詞作為結束:【分手應該體面,誰都不要說抱歉。】
總而言之,最好不要。對於雙方可能都不好。前任還是應該當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從此之後,我的人生,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