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規避執行 | 六人串通假流水假抵押假訴訟 規避執行每人領罰10萬元

导 读

反规避执行 | 六人串通假流水假抵押假诉讼 规避执行每人领罚10万元

为了规避法院执行,“老赖”串通案外人签订虚假《借款抵押合同》,通过恶意制造银行流水、虚假抵押、虚假诉讼的方式,意图将房屋拍卖款据为己有。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经过缜密调查,识破了这一披着“合法外衣”的虚假抵押,对被执行人丁某杨夫妇、丁某珍夫妇及案外人安某、庞某6人分别罚款10万元

反规避执行 | 六人串通假流水假抵押假诉讼 规避执行每人领罚10万元

· 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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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过分积极的当事人

2017年,丁某杨夫妇向A银行借款140万元,丁某珍夫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尚欠127万余元未还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丁某杨夫妇、丁某珍夫妇名下的两处房屋。经法院查明,上述两处房屋各设有两个顺位抵押,一抵系房贷,抵押权人均为B银行,二抵债权人分别为安某、庞某。

就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了这样的“怪事”。“喂!我是被执行人丁某杨,我的房子最近能拍了吗?”“法官,我是二抵债权人,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我是被执行人丁某珍,拍卖房子的事情请法官加快一点。”

丁某杨夫妇、丁某珍夫妇在得知名下房屋即将被拍卖后,连同案外人安某、庞某,多次要求尽快上拍,每天都会通过电话催问法院。安某、庞某也曾到庭要求就拍卖款在扣除一抵剩余债权后优先受偿。法院为了查明事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依法要求安某、庞某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在核实抵押属实之前,法院会预留安某、庞某优先债权在账。

最终,上述两处房屋分别以219万元、225.5万元成交,扣除第一顺位抵押权人B银行的优先债权,预留安置费和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安某优先债权110万元、庞某100万元后,仅剩余36万余给申请人A银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拍卖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引起了承办法官的警惕,决定在发放执行款之前对债权人的债权再一次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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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疑点重重的抵押借款

安某、庞某分别向法院提交了两份《抵押借款合同》。原来,安某是丁某杨夫妇的堂兄,2016年7月15日,丁某杨夫妇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安某借款1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借期为4年。庞某是丁某珍夫妇的胞兄,2015年7月21日,丁某珍夫妇同样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向庞某借款1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合同》,约定借期为15年。

2018年2月,安某、庞某分别对丁某杨夫妇、丁某珍夫妇向其他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法院支持了安某、庞某的诉讼请求,但判决主文中并未载明对房产的抵押优先权。2018年5月,安某、庞某持判决书到庭,要求对两处房产拍卖款扣除一抵房贷后优先受偿。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这两笔借款存在许多疑点。首先,借款发生时间及具体金额很接近,就连《借款抵押合同》的文书模板、风险规避的方式方法也高度一致。其次,安某、庞某与被执行人是亲兄弟、堂兄妹的近亲关系,近亲属之间通过抵押房产借款的方式,在社会生活中较为罕见。再次,丁某珍夫妇的借期长达15年,借款理由为生意周转,月利率为0.01,与常理不合。最后,法院调查了安某、庞某的账户流水,发现二人在借贷前后账户内资金变化明显,与二人日常收支水平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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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难以捉摸的资金流向

本案虽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法官认为,丁某杨夫妇与安某、丁某珍夫妇与庞某之间的抵押借贷疑点较多、不合常理,便对两笔出借款项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向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查明,安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收取案外人杨某的110万元后,再通过银行卡转账给丁某杨夫妇,完成借款的资金交付。当天,丁某杨夫妇通过POS机刷卡支出,将110万元实际支付到案外人杨某的账户,完成资金回流。庞某也如法炮制,通过现金存入、支付宝转账、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收取多名案外人汇款共计100万元,并采用POS机刷卡分两次将100万元汇入丁某珍夫妇账户。收到“借款”后,丁某珍夫妇在3天内陆续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借款”汇入案外人的账户。

丁某杨夫妇与安某、丁某珍夫妇与庞某在资金流转过程中,大量使用POS机刷卡、销户销卡等方式,法院只能多次前往中国银联(银联卡反欺诈服务中心)以及涉及到的多家银行调查事实。经查明,抵押借款中的所有款项来源及资金走向向两端延伸、形成闭环,所谓“借贷事实”并不存在。

最终,法院因被执行人丁某杨夫妇、丁某珍夫妇与案外人安某、庞某恶意串通,通过虚构债务、虚假抵押、虚假诉讼妨害执行,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侵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对6人各处以10万元罚款。丁某杨夫妇、丁某珍夫妇与安某、庞某不服法院决定,向苏州中院提起复议,苏州中院维持了罚款决定,原审法院也对丁某杨夫妇与安某、丁某珍夫妇与庞某之间民间借贷判决进行了再审。截至目前,6人已将60万元罚款全部缴纳至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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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提 醒

本案中,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对社会诚信缺位,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并严重侵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在较大的办案压力之下,仍然坚持查明事实、不枉不纵的执行理念,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同时也向全社会释放了遵法守法、诚信生活、诚信诉讼的信号。

今年4月起,苏州中院统一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在此告诫各位被执行人,请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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