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關於開展2020年春秋季學校食堂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的通知


各縣(區)市場監管局、教科體局,各開發區(新區)市場監管局、教辦(中心),各市教育局局屬學校、省屬事業單位辦學校、市管民辦學歷教育學校:

根據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級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年級學生返校學習相關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印發《2020年度江西省學校食品安全“護校行動”方案的通知》、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關於加強對餐飲食材監督檢查的通知》、市防控指揮部《關於轉發南昌市2020年春季學期學生返校學習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推動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學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經研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教育局聯合開展春、秋季學校食堂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春季:4月下旬;

秋季:11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檢查對象

春季學期:每個縣區(開發區、新區)隨機抽查已復學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2個單位。

秋季學期:每個縣區(開發區、新區)隨機抽查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托幼機構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2個單位。具體被檢單位從各縣區本底資料中選定。如工作需要,檢查組可臨時另行指定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方式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教育局聯合組成2個檢查組,每個檢查組3名成員,實行組長負責制,由各縣區監管部門派1名執法人員協助檢查。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市場監管執法文書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原材料)監督檢查記錄表》、《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並交學校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檢查內容

1. 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服務(食品經營)許可持證情況,是否持有許可證並在許可範圍、期限、項目內經營。

2.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崗位責任建設情況,是否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設立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建立與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況,食品採購是否落實索證索票,臺賬是否齊全。

4.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教育情況,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5.流程佈局和設施設備情況,流程佈局是否合理且不交叉汙染,“三防”及設施設備是否齊全、狀況良好、滿足要求。

6.是否制定並實施原料控制要求,是否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

7.食品加工製作是否符合規範要求,是否使用過期、變質、“三無”食品,是否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

8.是否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保管、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是否規範等。

9.是否開展“學校食堂開放日”活動,是否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工作。

10.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五、有關要求

(一)全面自查,落實責任。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方面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消除風險隱患。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監管部門和教育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共同督促轄區內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自查,並在春季、秋季開學之際對各類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一次拉網式檢查,建立監管檔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監管空白。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整改落實到位,對問題嚴重的要堅決停業整頓。檢查情況總結應分別於春、秋季開學後的一個月內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

(二)全力配合,高度重視。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檢查是一項重要的年度工作,檢查的結果將作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據之一,檢查的信息將向社會公佈。檢查組成員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高標準、嚴要求,認真開展檢查,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監管部門要全力配合做好檢查的各項工作,選派業務骨幹協助檢查組。

(三)全面防患,加強值守。疫情期間,各級各類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各縣區(開發區、新區)監管部門要制定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食品留樣,加強疫情防控應急值守,暢通應急網絡,開展應急演練,一旦發生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時間內做好應急處置,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逐級上報。


(市市場監管局聯繫人:李巍巍83850856)

市教育局聯繫人:趙璇8622323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