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守护一方水土,造福一方百姓。

近年来,黟县检察院充分利用刑事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优势,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犯罪,不断强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模式,多举措并举,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巡查补植复绿情况。打击犯罪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还原青山绿水才是最终的目的。4月16日上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会同法院执行法官、林业派出所民警来到宏村镇龙江村“球里山”山场,实地查看该地的补植复绿情况,发现补植义务人已经按照林业设计规划栽植了枫香、檫木等苗木5000余株,且檫木的生长状况较好,但仍有少部分苗木没有存活,下一步需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抚育成林,确保验收合格。

出庭支持公诉,强化法庭教育。“现在不能在河道里电鱼了,是犯法的,会被判刑”,这是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成功起诉,带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4月14日,该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法院公开审理,同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提出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同时结合“电鱼”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法庭教育,将生态保护理念植根于民心。

全面梳理案件情况,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梳理,查找裁判文书,对涉及民事部分的判决内容进行汇总,对有没有移送执行及移送后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已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涉及的民事判决部分,大多数已经执行到位。下一步,该院将针对未执行的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督基础。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办案组织,配强配齐办案力量,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外部交流、案件业务研讨、自主学习等方式,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确保监督质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黟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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