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有什麼作用?歡迎大家提供答案!謝謝?

素筆的水瓶


作家是人類靈魂的塑造者和拯救者!

所謂的作家就是利用的自己的思想、視野、文化、文字作為“武器”向世人倡導、呼籲、摒棄舊俗、提高正能、改變世界……

比如偉大的文學家魯迅、茅盾、郭沫若、冰心、丁玲、巴金、孫犁、趙樹理、劉紹棠、路遙等等都是時代的文化戰士!他們總是走在時代的前列、在黎明的前夜為時代“吶喊”、向黑暗進擊、加速舊世界的滅亡,迎接新時代的曙光……

當代作家們更應該是主旋律的領歌者、愛國者、正能量的開拓者、捍衛者!

作家應該是不畏權勢、不昧良心的志士!

中國作家們應該擔起時代賦於的重任!


早春記憶


什麼是作家?

作家泛指能以文化創作為業,寫作的人,也特指文學創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因此,一般能被稱為“作家”者,其作品大都能夠獲得出版發行,歷史悠久。

那麼,文學又是什麼呢?

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是一種語言藝術,是話語蘊藉中的審美意識形態。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文學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文學是屬於人文學科的學科分類之一,與哲學、宗教、法律、政治並駕於社會建築上層。它起源於人類的思維活動。最先出現的是口頭文學,一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

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範疇。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

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一個傑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

那麼,對我們來說,作家又有什麼意義?

在文字沒有發明之前,人們照樣正常的生活與發展。但文學讓我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而沒有作家,很難會有文學。在科技發達的今天,你買臺空調,房間裡馬上就能充滿溫暖;而你如果去書城買本莫言的《生死疲勞》,讀後卻很難發現能立刻改變什麼。文學的確不像科學發明,能給人類帶來顯而易見的、立刻改變生活的用處。文學既不能當飯吃,也不能當衣穿,但文學的確還是有用的。文學最大的作用是給予人類以無窮的精神養料,給讀者想象、愉悅、鼓舞、消遣等等益處。人的精神如果沙漠化,生命就將枯萎。哪怕霓虹燈閃爍、互聯網四通八達,也是無用。那為什麼莫言要在領取諾貝爾文學獎時,對全世界的文學愛好者說:“文學最大的用處,也許就是它沒有用處”呢?他是說,文學不是物質的。在當今不少人瘋狂追逐物質生活的時候,文學截然相反,它培育精神力量,平衡人類生活的生態結構。如果哪位作家從一開始,就想著賺錢,為獲取名祿爵而寫作,那這個作家一定難以成功。沒有這些功利的念頭驅使,才有可能創作出優秀作品,才能達到文學的“靈魂工程師”境界。

周國平在《閒適》中說過,世間有味之事,詩、酒、書、情而已,往往無用。吟無用之詩,醉無用之酒,讀無用之書,傾無用之情,終成無用之人,卻得以有滋有味。

生活便是一道菜,文學是鹽。沒有鹽的菜,一樣可以補充營養,一樣可以讓人免於飢餓,但是總是少了些味道

為"僧推月下門"和"僧敲月下門"沉思的賈島不慎撞上馬車,在幾百年後仍給人一種可愛與敬仰之情;二十歲輕狂少年敢當著無數權貴的面,讓主家的侄子顏面掃地,憑一句"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一轉攻勢,傳為千古佳談;當年毛澤東一句"只識彎弓射大雕",讓蔣先生的御用文人抓破腦袋也想不出如何才能壓住的氣勢,在度過了那個顛沛革命歲月之後,仍能在今天從書本上給人一種尖銳的利氣和革命的豪氣,這何嘗不是一種奇觀?

有多少人,因為書上的一句話,在生活的懸崖邊上扔掉輕生的信念,更加努力的活下去;有多少人,因為一句醍醐灌頂的話,從迷茫中醒悟過來,繼續在人生的道路上馳騁;有多少人,因為一段極具傳奇色彩的故事,而為自己的人生點亮了一串北斗星。

倘若沒有文學,我們也依然能夠生存,但多彩的世界將會變為黑白......

文學就是一種釋放,一種調節,一種宣洩,由心理直接作用於生理,成為人的生命需要。

文學是人學,它直接作用於人的精神生活,追問人生,拷問靈魂,讓胸中有一種東西“勃勃欲發”。文學提供了人的存在的一種證明,證明人的存在的各種可能性,通過偶然的事件、偶然的方式和偶然的相遇——靈魂的對答,讓人們“發現了遠離荒謬的種種道路而認識了荒謬自己的道路”(加繆《西西弗的神話》)。

人生,是一種發現還是證明?文學,對於人生的意義,是在於發現還是在於證明?由於發現,人們驚訝於自己的眼光;由於證明,人們感覺到自己的卑瑣、狹隘、荒謬與有限,從而追尋崇高、優美、壯烈與無限,讓文學的精靈飄忽在人與自然之上,觀賞她,嘲諷她,作弄她,又親吻她。文學離開了人,毫無意義,文學因為有了人,才有了思想,才有了情感,才有了想象,才有了境界。因為文學,現實中的人才獲得神的靈光,有了創作的靈感,才得以改造世界,探索世界的奧秘。因為文學,現實中的人才獲得了另一片天地,可以自由傾訴,讓思想自由飛翔。

音樂存在於我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人的心臟跳動、脈搏、呼吸、走路、跑步有音樂的節奏;大自然的鳥鳴、河流、風雨、雨聲有著音樂的旋律;生活中的翻書、汽車、洗衣、做飯、寫字等有著音樂的合聲。人類既需要音樂這一藝術形式來描繪自己的生活,表達自己的感情,又需要音樂反作用於人類,人類創造了音樂又受益於音樂。

文學又何嘗不是?人的情感創造了文學藝術,反過來,文學藝術又塑造了人的情感。兩者是互動的關係,或者說,文學藝術家的創作豐富了人的生活,細膩、昇華了人的情感。文學藝術是人類情感和精神生活的創造性表現。也只有那些真正使創作者本身也甚為所動的情感體驗,才能成為震撼或撫慰觀者心靈的內在力量。正如貝多芬的名言:只有發自內心才能進入內心。文學藝術作品的形象必須是藝術化了的形象,其中滲透了濃厚的情感因素,並且能引發欣賞者與之產生相應的共鳴。

那麼作家又是一種什麼人呢?其實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跟編筐賣簍的匠人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一個沒在真正經歷過痛苦磨難,並在痛苦和磨難中苦苦掙扎過的作家,永遠不會成為一個思想深刻品格高尚的作家。作家的偉大乃是因為他把自己的生命感受全部融進了自己的文字之中,寫出了人類最普遍最真實最痛切的感受,並通過自身的個性表達獲得了大多數人的認同和理解。比如屈原、杜甫,比如司馬遷、曹雪芹。正如德國哲學家尼采所說:“我愛這樣的人,他們創造了比自己更偉大的東西,並因此而毀滅。”

文學有幾種常用功能,例如反映社會生活、抒發人的情感、教育作用、審美作用等等。古人說“詩緣情”、“詩言志”;現在有人說文學是一面“鏡子”,反映社會現實,還有人說文學是遊戲,給人帶來娛樂,也有人說文學的意義在審美,倡導為藝術的文學。上述種種說法,涉及的內容都不是文學本質,而是功能。本質不是事物的屬性而是核心,決定事物的性質。文學的諸多功能決定了文學的多元,文學的多元決定了文學的多義,正因為如此,才會有如此紛繁燦爛的文學現象。

那麼文學的本質究竟是什麼?文學本質也就是人的本質,由於文學帶給人美感,因此它應該是人本質中積極的帶有正面意義的那部分。美籍科學家李政道說,人類自誕生伊始,就從沒有放棄過對藝術和科學的追求,兩者的追求是一致的,都體現了人類對超越時空的渴望。他說的藝術,其中包括文學。超越時空是為了擺脫時空對人的束縛,追求真正的自由。因此,藝術的審美,文學的審美,其最終意義正是要表達人類對自由的嚮往和追求--它是人類的終極追求,是人的本質意義,也是文學的本質。 科學與藝術在最終目的上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思維方式。科學是人的理性認識,而文學藝術則是感悟。因而,要真正認識文學,必須回到自己內心,用心去感悟,如果感悟到什麼,不必說出來,一個人可能沒寫過一句詩,但他的內心照樣湧動詩情,他就是詩人。文學的魅力在於它是人類最廣泛的情懷。

文學除了擁有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以外,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擁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超越功利的價值,既精神性價值。 精神的價值不同於物質的價值,它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超越自身的。文學藝術的創造活動是文學藝術家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於人類的精神產品,文學藝術的接受鑑賞也屬於人們的精神領域的活動,所以,文學藝術的精神性價值應當是其自身最為內在的、基本的價值所在。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文學的價值沒有得到應有的評估。以往,我們側重強調的是文學的思想教育作用和宣傳鼓動作用;現在,人們更看重的是文學的消遣和娛樂作用,甚至它的市場轟動效應。文學最內在、最深層的價值卻被忽略了。文學作為人類的精神創造活動,它還應當是人的生命存在的一種支撐,一種情感與精神的支撐。

中國的四大名樓,岳陽樓、鸛雀樓、滕王閣、蓬萊閣,標配其實是每個名樓都一首貫徹古今的名詩,我相信,如果沒有王之渙的“登鸛雀樓”那短短28個字,所謂的鸛雀樓,誰能記得?誰能知道?殘酷的時間不會留下它的名字。換句話說,首先是一首詩詞(也可以是畫、音樂、傳說),各種表現形式,各種傳說流傳下來,到了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的時候,這就形成了文化符號。這個文化符號,其實就賦予了這個建築的意義。用《人類簡史》赫拉利的話說,是人類想象的共同體,造就了意義。有了這層共同的想象,就讓冷冰冰的建築物有了生命。文學的意義,就是給人類終將會煙消雲散的物質,賦予了精神意義。一把椅子,因為王陽明曾坐在上面悟道修行;一塊石碑,因為上面刻著王羲之的書法;一路人甲,因為李白的一首詩千年之後還被人記住……人類總是希望能從趨同的物質世界中,賦予它不同的地方,這個時候,意義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多作家都在不停的創作,也是賦予這個世界以意義——有了意義,會讓我們眼前的世界不一樣,如果你足夠有才華,足夠被人類記住,你就擁有了金手指般的魔力,你隨手一指,就會賦予這個平凡世界不平凡的之處。如果你是百年難遇的天才人物,你將抵達不朽。不朽,這對一個文藝工作者來說,是最大的誘惑。

文學是社會的眼睛,可以看出這個社會的利弊,反應出這個社會的真實情況或者是理想情況。文學的作用是精神的。作為審美的社會意識形式,文學作用於社會生活,是通過陶冶人的性情,塑造人的靈魂的途徑實現的。這種作用是精神的,它雖然歸根到底會影響人的實踐活動,進而促使社會歷史的變革,但它畢竟不能等同於物質的作用,沒有物質作用的那種直接性和立竿見影的社會效果。不可否認,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期,文學作品確曾起到過啟蒙和引領社會大眾的作用,但這並不是文學的本質和常態,只不過是偶爾應和了當時的政治潮流而已。就文學的本身的精神引導性和民族凝聚力而言,其作用也往往不如宗教來得更直接。

文學的作用從方式上講,是內在的、情感的,沒有政治理論或道德觀念的那種對實踐活動的指導性和規範性;從作用的內容上講,它也不是簡單地傳達某種是非觀念,或一般地懲惡揚善,而是立足於對優美高尚的思想感情的表現,顯示人生的價值複議,通過對美的追求和高揚來陶冶性情,塑造靈魂。文學對社會的作用是能動的。人類以一定的生產關係組成社會.文學不僅認識社會,還評判社會;不僅再現社會,還藝術地再造社會;不僅接受社會的選擇,還反過來選擇社會;不僅為社會塑造,也反過來塑社會。具體說來:

首先,文學在描寫社會現象時揭示著生產關係的本質。文學不但要反映出社會是怎樣的,還要進一步解釋為什麼是這樣,要探求社會現象何以如此的種種原因,要指明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向,一句話,要揭示社會的本質.

其次,文學在認識社會的基礎上還要評判社會。文學家是帶著一定的價值觀念和標準去反映社會的,如果只是描繪生活而毫無對生活的評判,無論那描繪多麼逼真、生動,作品的價值也要大打折扣。試想杜甫的偉大,不正在於他對黑暗現實的揭露和抨擊,對人民苦難的深切的同情,以及由此顯示出來的崇高的人道主義精神嗎?

再次,文學再現社會基礎再造社會.藝術家在創作作品,反映生活時,會根據自己的思想、情感、願望和理想,通過虛構,對現實生活加以補充、重建。高爾基說:“我們的藝術應該就得比現實更高,並且在不使人脫離現實的條件下,把它提升到現實以上,就是要求藝術家應該在再現現實基礎上再造現實.如此,藝術才更有價值。”

從文學對讀者的直接作用這個角度看,作為意識形態它必然會影響到公眾的心理和情緒、觀念和行為,從而對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產生深遠的影響.其實,無論是孔子還是柏拉圖,在解說詩歌的本質時,都是從這個角度著眼的.孔子強調詩的諷喻、教化作用,而柏圖則要將那些誘人沉湎於享樂的,敗壞社會道德的詩人們從他的理想國中驅逐出去.文藝復興時期的思想家大都是文藝家,在當時的以人道反神道的偉大斗爭中,文學是起到了“排頭兵”作用.十八世紀的歐洲啟蒙思想家們也是緊緊抓住文藝這個有力的武器宣傳們們的自由、搏愛、平等的思想.

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由於斯陀夫人的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起了巨大的鼓動作用,當時的林肯總統竟說這場戰爭是由一個“小婦人”引起的。文學史上的那些最偉大的作家,之所以願意把他們的全部生命交付於文學事業,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意識到文學對民眾精神的巨大影響和巨大的社會作用。巴爾扎克曾不無誇大地說:“帝王統治人民不過一朝一代而已;藝術家的影響卻能綿延至整整幾個世紀;他能使事物改觀,他決定變革的形式,他左右全世界並起著塑造世界的作用。”如果說巴爾扎克的看法有些誇大其詞,魯迅先生的見解就客觀多了.魯迅在解釋他為什麼寫小說時說過,他面對著的是一個“病態的社會”,“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因為在他看來,“文藝是國民精神所發的火光,同時也是引導國民精神的前途的燈火”。

總之,文學對社會的作用,說到底就是通過文學對社會的能動反映,通過文學對社會公眾的精神影響,最終達到對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產生實際的作用。當然,無論文學的社會作用多麼重要,只能是在經濟、政治支配之下的作用,這種作用是有限度的,不能把它誇大到不恰當的地步。





星火詩集


百無一用是作家,百無一用就是作家的作用。

這就像你問工人什麼作用,農民什麼作用,學生什麼作用一樣,作家是一個職業。

作家的職業是提供文字服務,用文字寫當代,寫歷史,寫穿越,寫愛情,寫親情,只要你的產出有讀者,就是意義,能產生收益就是意義。

有人說作家的工作是記錄歷史,好像歷史是由檔案局管吧,什麼時候歸作家管了?記錄也是野史吧。如果說作家記錄生活,這個我不反對。寫生活,編故事,虛構情節。探索人類性格在生命中的作用,思想品德上的教育和呼籲社會關懷。這都是作家的作用。

還有人說作家是一個時代的良知。群眾良知歸文明辦管,關作傢什麼事了。作家提供的是一種文化上的認知,從魯迅的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到艾青的 我為什麼眼含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的深沉。不管是愛國還是愛自己,能引起共鳴,洗滌靈魂,這就是作家的作用。

實際上作家最大的作用是繁榮語言,和怎麼把母語說好。

我們形容文章寫得好叫筆下生花。作家就是負責管理語言的,不但要學習語言,也要輸出語言,總結語言,創造語言。名人名言,作家名言。都是這個範疇。

作家寫一本書就是一個語言庫。讀了一個作家的作品就是在學習這個作家的語言。甚至是口語和發音。

一個作家就是一部方言。你讀賈平凹就是在讀西安,你讀豐乳肥臀就是就是進了黃土高坡。你讀馬爾克斯就是在讀拉丁美洲的孤獨。

作家是語言的美容師,說著你想說而說不出來的話。這就是作家的作用。

作家的作用就是讓生活有話題,讓生活不寂寞。

有人說作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如果從工作性質上說這個定義是對的。作家的工作就是提供精神食糧嘛。實際上就是讓你有事幹,媽媽教育孩子一般都是 沒事多讀書 別瞎玩。你看,讀書就是給你找個事情幹。

那麼什麼是讓生活不寂寞呢?從書荒時代走過的人都知道,一本保爾柯察金那就是寶貝,金子都不換。到了農村,會講三國,會講水滸,那就是了不起的文人,學究。一屋子的人,說到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一般都沒有走的,沒聽夠呀。非要問個清楚:那張飛就那麼厲害,一聲大吼就能讓水倒流?這個肯定是吹牛!說清楚了再走。

作家是茶餘飯後的話題。

這就是作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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