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後無理由棄標 投標人被處不良行為記分

去年重慶市發佈了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對招標投標當事人進行不良行為信息量化管理,建立守信激勵對象名單、失信懲戒對象名單和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近日,繼豐都、墊江依據暫行辦法開出處罰後,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重慶市丹瑞建築有限公司、重慶市峻渝建設有限公司給予不良行為記分決定。

根據決定披露,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3月13日收到重慶市開州區大丘小學書面報告,2020年3月5日在重慶市開州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的“開州區大丘小學新建項目”,在中標結果公示期間,擬中標人重慶市峻渝建設有限公司書面致函重慶市開州區大丘小學,申請放棄中標。2020年3月17日,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到《重慶市開州區文峰小學關於取消開州區文峰小學新建項目第一中標候選人中標資格及請出去海雕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繳納低價風險擔保金的函》,2020年3月6日在重慶市開州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的“開州區文峰小學新建項目”,在中標結果公示結束後,擬中標人重慶市丹瑞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書面致函重慶市開州區文峰小學,放棄中標。工商信息顯示,被給予不良行為記分決定的兩家公司分別註冊於墊江縣和雲陽縣,所參與投標項目為小學項目分別在3月5日、3月6日開標。

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府辦法【2019】114號)附件9《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之附件3,投標人不良信為信息量化記分標準招標中行為“序號5”之規定(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經研究,決定給予兩家公司記2分的記分決定,記分時間12個月(2020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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