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雷》被群嘲不是“歌”,網絡小說被稱為“文學作品”夢也碎了

  《惊雷》事件现如今也算是告一段落,本以为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开撕大战”,但怎奈何“民意汹汹”,当90%的人都众口一词说《惊雷》不是歌之后,这已经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争,更何况还有官媒的一锤定音。

《惊雷》被群嘲不是“歌”,网络小说被称为“文学作品”梦也碎了

  借用杨坤和新京报的说法,《惊雷》在音乐领域要旋律没旋律,要节奏没节奏,在歌词方面也是毫无涵养的成魔成仙,帝王梦。


  换言之,杨坤说:喊麦不算音乐,因为没有技巧没有门槛。新京报说:《惊雷》的内容,毫无意义。

《惊雷》被群嘲不是“歌”,网络小说被称为“文学作品”梦也碎了

  就在这当口,又有人说,《惊雷》的歌词抄袭了某网络小说的章节桥段,随后经过网友核实,确定了的确有该章节的存在。至此,《惊雷》事件又引出了另外一个话题,被批毫无意义的《惊雷》来自于网络小说,那一向以“水文”“爽文”著称的网络小说,是否也是毫无意义和毫无价值呢?


  其实早在《惊雷》事件之前,有关网络小说算不算文学作品的争论一直存在。

《惊雷》被群嘲不是“歌”,网络小说被称为“文学作品”梦也碎了

  在我们的传统认知中,网络小说里的内容,大多是主角一路开挂,各种扮猪吃老虎,左拥右抱,妻妾成群,在一个世界成长起来直至天下无敌,随后又跳到另外一个世界,继续自己成长起来天下无敌的循环往复。


  很多人说,网络小说除了“爽”再无其他内容,它除了能带给人神经上的舒畅之外,毫无文学价值,但也有人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么《诛仙》《鬼吹灯》之流,难道也不具备文学价值吗?

《惊雷》被群嘲不是“歌”,网络小说被称为“文学作品”梦也碎了

  要想去论证两种说法哪个更正确,我们不妨来看看“作协”的态度:


  唐家三少,北京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

《惊雷》被群嘲不是“歌”,网络小说被称为“文学作品”梦也碎了

  辰东,中国作协成员。


  梦入神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迄今为止,已经有很多昔日的“网络写手”因为网络小说成名,并最终得到作协的认可,成为作家协会的一员。从这点看,作家协会对于这些来自民间的“网络写手”是持接纳态度的,并没有和他们保持距离,以区分高雅和糟粕。


  但是,这并不代表作家协会就全盘认可了网络小说,在大多数人的眼中,95%以上的网络小说,仍然属于毫无价值的“精神毒药”,能被称之为“文学作品”的,少之又少。

《惊雷》被群嘲不是“歌”,网络小说被称为“文学作品”梦也碎了

  最起码截止到现在,各种主流书籍的奖项评选中,仍然鲜有网络小说的身影参与其中,不是评委们没给机会,实在是网络小说不够争气。当我们现在打开该类型的软件,映入眼帘的作品仍然如《惊雷》般讲述着:天地沦陷气吞山河崩,大权我手得,杀仙弑佛修成魔剑出鞘我血滂沱。


  网络小说由此而生,它的定位就是喜欢这部分内容的人,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小说,算不得文学作品,而诸如《诛仙》《鬼吹灯》等书,那真是从网络小说中走出的异类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