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加強監管藥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

面對綏芬河口岸疫情境外輸入嚴峻形勢,綏芬河市場監督管理局強化對藥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監管措施,切實做好防疫期間市場監管重點工作。

該局向全市藥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下發《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加強藥械質量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並強化跟蹤監管:一是監督藥店禁止開架銷售藥品,一律採取隔離方式銷售藥品,對營業場所嚴格消毒,對進店人員嚴格管控,做好人員分流,防止人員聚集;二是監督藥店落實退燒、止咳、抗病毒類藥品銷售報告制度,要求藥店按“五個必須”、“三個必問”的要求,憑社區開藥證明、購藥人身份證明做好實名銷售登記,並指導購藥人現場填報電子信息,使藥店在疫情排查工作中真正起到“哨點”作用;三是通知全市66家已營業的藥店在入口處張貼龍江健康碼,並指導入場人員掃碼。該局對藥械經營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用藥用械質量安全,同時有力保障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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