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張灣區:十項規定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3、5、8、11月為無會月、工作彙報篇幅一般不超過4頁A4紙……”近日,張灣區印發了《防範和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項規定》,從推動工作落細落實、改進文風、精減會議、精減活動、規範發文、精簡信息簡報、改進調查研究、推動重點工作提速、優化工作推進機制、改進督查工作十個方面作出規定,以更實的措施、更優的機制激勵廣大黨員幹部幹事創業。

規定中強調,小事情不過夜、一般事項不過周、系統性工作十天出方案。該區實行“一線工作法”,完善決策、執行、反饋、會辦、評價流程。堅持一個部門牽頭和主配角協同聯動機制,對牽頭部門充分授權,明確配合部門責任,建立信息交流、及時響應、協調會辦平臺。

規定明確,報送區委區政府的工作彙報、區級會議發言材料篇幅一般不超過4頁A4紙。 該區要求文稿應開門見山,以準確反映實際工作為標準,不刻意追求句式對仗,大力提倡用數據、圖表、圖片說話,讓材料充滿“乾貨”,力戒“長、空、假”。

規定還明確,3、5、8、11月為無會月。同時,無會月除外的月份,每月第二週、第三週為無會周。該區要求嚴格控制會議時間,一般性會議時間不超過1.5個小時,發言單位不超過3家。鼓勵各部門部署全年工作時採取“以文代會”形式,直接下發年度工作要點。用好微信群、視頻會議系統、“1+N”網格化社會治理平臺等載體進行工作部署。

規定還指出,區主要領導調研活動原則上參加部門不超過3個,其他領導調研活動參加部門原則上不超過2個。該區堅持問題導向,增強調研的計劃性、針對性,區級領導一次調研一般只針對一兩個問題,觸及深層次矛盾和突出問題,做到事先帶著問題去,一般應於一周內形成調研成果,重在針對性和實用性,能夠將成果應用於實踐。

據悉,張灣區將深入推動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年行動,重點查糾貫徹黨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維護群眾利益不擔當不作為,以及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對典型問題公開通報,達到“查處一個、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形成長治長效機制,為決勝張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障。(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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