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剛剛發通告:今天17點起,所有乘火車到濟乘客由政府統一接送

2月12日,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對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佈通告,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經研究確定,自2月12日17時起,對所有經鐵路到達濟南火車站、濟南西站、濟南東站、大明湖站的旅客,由區縣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統一接站、組織乘車送達目的地。

一、對到站旅客實行統一接站。到站旅客經過體溫檢測、身份證查驗、信息登記等流程後,由各區縣政府工作人員引導統一乘坐公交車或出租車送達各區縣中轉站,經信息核實後再分送至目的地。

二、各區縣政府將為旅客提供全過程服務。各區縣政府成立工作專班,負責引導乘車,全程提供優質服務,並在中轉站接收,確保旅客順利到達目的地。所乘車輛嚴格落實消毒制度,公交車滿載率不超過50%,切實保障旅客乘坐安全。

三、各火車站設立申報專用通道,到站旅客有以下情況的須主動申報:

1.有重點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2.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者)有接觸史的;

3.曾接觸過來自重點地區或來自有病例報告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患者的;

4.有聚集性發病情況的。

到站旅客申報完成後,由駐站衛生防疫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全程服務;有以上情形未主動申報、經檢測發現的,由駐站衛生防疫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進入火車站的社會車輛運送乘客進站後應即時離開,不得在上述四個火車站擅自停留或接到站旅客。

五、出租車必須將乘客送達各區縣中轉站,不得中途落客;乘坐出租車的乘客必須在各區縣中轉站下車,不得提前下車,不得拒付車費。

六、對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故意隱瞞病情、旅居史、接觸史等相關信息,拒不服從引導安排,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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