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李鹏飞缘何制造两起灭门惨案夺大小五条人命呢?

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颁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书,对罪犯李鹏飞执行死刑。这个曾经于2018年12月16日和17日,在两天时间连杀5人,制造了两起灭门惨案的凶手,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然而,此案从发生到李鹏飞伏法,一直令人唏嘘不已。曾经的生意伙伴,曾经的合伙朋友,为何会闹到拔刀相向,造成5人死亡的两起灭门惨案,最小的受害人年仅12岁。


据媒体的报道,罪犯李鹏飞出生于1981年,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案发前居住在呼和浩特市科苑家园小区,家中有一个5岁的儿子和已办理离婚手续,仍然住在一起的妻子。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在赤峰老家。从家庭背景看,李鹏飞的家庭背景十分简单。那么,李鹏飞本人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这里有“两个”李鹏飞,一个是法院判决书中的罪犯李鹏飞,2019年4月16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鹏飞一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鹏飞目无国法,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鹏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入户夺取私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鹏飞在实施杀人犯罪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鹏飞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有预谋地实施犯罪,侵害5人的生命权,且无悔罪表现。这个李鹏飞无疑是十恶不赦的,是死有余辜的。


“老实人”李鹏飞缘何制造两起灭门惨案夺大小五条人命呢?


但是,还有一个 “老实人”李鹏飞,这是他的辩护律师眼中的李鹏飞。李鹏飞行凶作案被抓捕以后,他的家人没有给他聘请辩护律师,但基于司法公正的原则,人民法院为他指定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在孙慧晶律师的眼里,以她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李鹏飞其实是个“老实人”,过去连鸡都没有杀过一只。在案情交谈中,李鹏飞十分坦然地承认,自己与受害者是因合作投资被欺骗而报复杀人。对于孙慧晶律师所说的这种坦然,在人民法院庭审宣判时,从罪犯李鹏飞与审判法官简短的两句对话中,也得到了基本印证。


法官问:“被告人李鹏飞,你听清楚了没有?”

李鹏飞非常冷静地回答:“听清楚了”。

法官又问:“你是否上诉?”

李鹏飞当庭表示:“不上诉”。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李鹏飞的人格撕裂,由鸡都没杀过一只,到突然之间犯下连杀5人的命案呢?有关李鹏飞的杀人动机,法院在判决书中,只有“被告人李鹏飞以被害人存在过错为由,有预谋地实施犯罪”这么一句语焉不详的表述。“被害人”自身究竟存在什么过错,法院的判决书并无详细交代。而李鹏飞强调的恰恰是“被害人”的过错,激发了他的怒火、滋生了杀人的动机。


“老实人”李鹏飞缘何制造两起灭门惨案夺大小五条人命呢?


从坊间传闻和媒体报道的情况看,都提到李鹏飞曾经入股被害人刘某广和潘某图经营的呼和浩特碧绿青源桶装水厂。这家水厂一共三股,每股60万元,也有说是50万元。李鹏飞与被害人刘某广、潘某图各占一股。2018年6月,水厂因房租到期等原因,被合伙人刘某广和潘某图关闭。令人费解的是,这家水厂关闭后,被害人刘某广、潘某图马上又各自成立了一家新的水厂继续经营,却将另一名股东李鹏飞排除在外。


罪犯李鹏飞自己介绍,水厂关闭不仅使他失去了生活来源,而且还因为投资办水厂,欠下了近40万的外债。在这种情况下,他多次找刘某广、潘某图算账,要求退回三人合伙办水厂时投入的股金,但是,俩位被害人迟迟不愿退还。生活的困窘,负债的焦虑,加上对刘某广和潘某图侵吞其股本金的怨恨,愤怒之火,终于冲毁了李鹏飞的理智堤坝,不禁恶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产生了疯狂报复刘某广和潘某图之心。


仇恨的种子一旦埋下后,早晚是要生根发芽的。经过一系列作案前的准备,李鹏飞于2018年12月16日和17日行动了,他举起手中的屠刀,挥向侵吞其钱财的合伙人,经过两天连续作案,他残忍地杀害了刘某广及其妻子,潘某图及其妻子和他们年仅12岁的女儿。两起灭门惨案,共有5人遇害。我们是法治社会,毫无疑问,李鹏飞在犯下这一滔天罪恶之后,也为自己掘好了坟墓。


“老实人”李鹏飞缘何制造两起灭门惨案夺大小五条人命呢?


4月9日这天,李鹏飞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回顾整个案件的发生,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行凶者,似乎都没有绝对的无辜与绝对的正义。刘某广和潘某图惨遭灭门固然值得同情,然而,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原来三人合伙的水厂关闭后,被害人刘某广和潘某图不仅各自另开了水厂,还霸占着李鹏飞的股金不退还,这样的人是生活中的好人吗?他们侵吞李鹏飞股本金的恶劣行径,又有谁能对这两个人进行法律制裁?结果,“老实人”便运用丛林法则惩治恶行,以1命换5命昂首赴死!


当然,我们这样评价这起杀人案件,并不是要歌颂什么梁山好汉,也不是因为被害人品行道德乃至商业欺诈行为,而为凶手李鹏飞的罪行开脱,李鹏飞的暴行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李鹏飞走到这一步,很显然,他是一个不善于维护自己权益的人。正如其法律援助律师孙慧晶所言,李鹏飞“因性格、经历、文化水平受限等等因素,面对眼下的困局找不到出路……”是的,这是李鹏飞的致命软肋。如果他与被害人刘某广和潘某图多次协商,退股不成的情况下,坚持走司法程序,也许事情就不会发展到这么极端了。但是,李鹏飞有钱聘请律师,有钱缴纳法院的诉讼费吗?一个没有钱的穷汉,走进法院就能讨回自己的股本金吗?


“老实人”李鹏飞缘何制造两起灭门惨案夺大小五条人命呢?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人的天性愈是趋向它,法律和文明就应当剪除它”。李鹏飞冲动之下虽然获得了复仇的快感,但是,他最终不仅失去了财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而且也坑害了活着的妻儿。这个案件的现实意义,除了法治教育外,也是一节生动的人生课。生意场上,可以利己,但不能损人,否则,人受恶意之作弄,在绝望之中,必以作恶为回报,最终没有谁是赢家。(汤计 樊宁)


“老实人”李鹏飞缘何制造两起灭门惨案夺大小五条人命呢?


此文为“汤计典频”工作坊原创,图文编辑: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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