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優秀青年事蹟展(二)

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程中;在勇于开拓、积极创新、追求卓越的奋斗中;在长期扎根基层,助力脱贫攻坚、开展疫情防控、为民司法的平凡岗位上,涌现出一批勤于学习、勇挑重担、甘于奉献、爱岗敬业的优秀青年,为推进审判事业彰显青春的蓬勃力量。


罗依婷:任劳任怨做实事 尽心尽职显担当

全市法院优秀青年事迹展(二)


全市法院优秀青年事迹展(二)


罗依婷,女,1990年11月26日出生,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青团,201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和经济学学士。毕业后,在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法官助理。

罗依婷同志是铜仁中院最年轻的审判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院办公室、研究室、民一庭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罗依婷同志都迅速进入角色并兢兢业业、尽职尽责。2012年11月到2016年3月,在办公室工作期间,负责协助做好公文起草、上传下达、综合治理、监督联络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三年多时间,认真拟写了各种文件、汇报材料、简报信息等材料100余篇,没有一篇材料出现文字拟写上的疏漏。2016年4月至2016年底,调整到民一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独立办理民事案件82件,其中34件当庭裁判,当庭裁判率41.46%。绝大部分案件在三分之二审限内审结,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2017年应司法体制要求,转而担任法官助理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改革后,以后的发展道路出现了很多不确定性。罗依婷同志没有因改革带来的落差和困惑而懈怠,不折不扣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至今了,协助办理案件852件,办结729件。至今为止,独立承办的案件及协助办理的案件均无一件被再审改判。

罗依婷同志承还兼任民一庭内勤。协助庭长处理庭务工作的同时,编发网络法官会议纪要4篇,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指导案例14期,审判指导2期,对统一全市民商事审判裁判尺度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工作任务虽重,但其毫无怨言。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打响之际,罗依婷同志作为共青团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起草了“疫情防控、青春先行”倡议书,积极组织号召全市法院青年干警和团员踊跃投身疫情防控战斗。在院机关党委组织和团支部的号召下,中院43名干警作为志愿者突击队奔赴抗“疫”一线。罗依婷亦作为志愿者,到一线卡口劝返点值守参与24小时轮班值守,严控来往车辆和人群,严防外来病毒输入。主动要求值守夜班,时间均是零点到八点,全程不得离岗。其值守的菜市场点,进出量人员有车辆几百人次,防控工作压力和传染的几率相对较大,但为了群众的生命安全,毅然决然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

罗依婷同志还是一名4岁幼儿的母亲。应疫情需要,其丈夫作为驻村干部2020年1月27日就前往驻村点值守,至今仍坚守在岗位上。家中幼儿交由年迈的婆母照顾。单位工作和疫情防控的任务重,责任大,有时无暇顾及孩子,虽然觉得亏欠了老人和孩子,但依然认真勤勉、严谨细致的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她用其稍显单薄的身体扛起了疫情特殊时期的初心和责任,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团员干部的使命和担当。


杨冰嫣:传递司法温情的多彩芳华

杨冰嫣,女,31岁,侗族,硕士学历,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多年来,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像鲜花吐蕊一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展现新时代女性芳华。因工作业绩突出,2018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岗位大练兵先进个人”、铜仁法院“岗位大练兵优秀司法行政人员”。2018、2019年被评为院机关先进个人、绩效优秀等次。2020年1月被评为全市优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内外兼修的“半边天”。该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两个独特”作用。作为法官助理,她克服人手不足困难,身兼妇委会、工会、团委、扫黑除恶、调研、司法改革等工作,加班加点,加强各项工作上下联动衔接,为审判执行做好后勤支撑工作。在家庭家事中,她扮演好“慈母”“贤妻”“孝女”,注重科学家教,树立良好家风,是爱人眼中的“贤内助”、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是婆婆眼中的“好媳妇”、是女儿眼中的“好妈妈”。注重廉洁齐家,建设文明家庭,大力传承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正能量,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

扫黑除恶的“娘子军”。2018年12月担任院扫黑办联络员,后勤支撑是枯燥而繁琐的工作,为坚决打赢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迎接中央督导,她默默承担上下联动协调、台账数据报送、线索核查上报、资料整理汇编、文件收发撰写等工作。她自制配套台账22份,畅通了数据报送渠道,极大的提高了扫黑除恶数据提取效率及准确性;处理相关文件150余份,上报资料200余份,无一超期。为迎接中央督导组两次督导,共制作资料汇编98本,工作图册2本;因为资料装订规范美观,被院领导要求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得到铜仁市政协主席陈康同志肯定。该项工作一次性通过中央第19督导组检查。

司法温情的“传递者”。为将司法与爱心相结合,她是本院“爱心妈妈”队伍的联络者,组织开展爱心活动,更是积极响应“恒爱行动——寻找爱心父母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为了让全院干警都能得到献爱心的机会,另辟蹊径,将编织工作外包,将爱心妈妈的团队扩大到爱心爸爸、爱心哥哥、爱心姐姐。更是在院内大力推广爱心活动,其中“小海螺——听见爱与希望”爱心公益活动,去帮助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义卖,所得款项用来购买昂贵的助听器;“关爱成长,与法同行”爱心公益,让法官们将法带进校园,为东山文武学校的同学们分年龄层次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2019年共开展工青妇联合爱心活动4次,获得院内广泛好评,成功调动起全院干警参与爱心活动的积极性。

敢于担当的“多面手”。2015年加入妇委会以来,承担了妇委会各项文件材料的撰写及报送工作,在共同努力下,本院妇委会2016年获市先进基层妇女组织,2019年获全国巾帼建工先进集体。组织参与妇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5次,负责活动的各项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从最初的新手,到最后的得心应手,不断的在活动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于2018、2019年获得妇女节活动的三等奖及二等奖。

同时身兼团委宣传委员、工会女职工委员,参与提出党团一体化理念、小组长负责制度,在机关党委的带领下,将工青妇三方力量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形成极大的合力。在兼职过程中不忘本职工作,通过对工作经验的总结,三年撰写调研论文4篇,责编院内刊《铜仁审判》每年4期,编纂出台《反对调研成果中抄袭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承担司法改革工作,连续5年在市改革办督察考核中获满分,司改工作获2016年度改革创新奖特别贡献奖,2017、2018年度改革创新奖三等奖;2018年编写的《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统一执行中心为突破口,探索执行新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同时被《人民法院报》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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