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壽縣司法局 靈壽縣人民檢察院 聯合督導檢查社區矯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全力维护新冠疫情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夯实疫情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4月16日,灵寿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深入青同镇司法所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督导组通过核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对社区人员评估意见材料、报到情况、思想汇报、季度考核、学习教育、外出请假、公益劳动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查看,并随机走访了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这次督导,重点督查了社区服刑人员关于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学习、以及解矫后转入安置帮教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工作;对监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是否依法处理,是否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进行了检查。

县人民检察院监督部的同志从监督执法角度讲解了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法律规定,司法所在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时容易触犯渎职和玩忽职守罪的法律底线。要求司法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积极做实做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把弱项问题做好做强,把短板问题做实做细,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灵寿县司法局 灵寿县人民检察院 联合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在这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档案资料不健全、思想汇报书写笔记杂乱不整体、该签字的地方没有签字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当场提出整改方案。

通过督导,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我们将以这次督导为契机,切实做好监管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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