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不喜歡對方,就別耽誤別人,這是做人原則”,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節省對方的時間精力和金錢,這意味著節省自己的時間,經濟和金錢。把有限的時間和感情,投入到真正喜歡的人身上,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我是蘇州紅娘,對於這個問題,我有3點看法:

1.魚塘理論。

很多年輕有幾分姿色的女孩,身邊撩她的人很多,對於不喜歡或者無感的男生,她們採取“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她們利用男生對她們的好感,在允許範圍內套現利益,比如各種節日收禮物,收紅包。心情好的時候對他們愛搭不理,心情難受的時候把他們當做情緒垃圾桶傾訴。

對於這種現象,女生有一個“魚塘理論”,但凡對她們有好感,但是她們又不準備發展成男朋友的男生,就是她們魚塘裡的一條魚。特別形象,其實也可以叫豬圈理論。

所以,“綠茶婊”“渣女”等對女性的負面詞彙應運而生。作為男生,要擦亮你們的眼睛,把感情投入到值得的好女孩身上。如果你年輕,沒有經驗,遇到了吃虧了,就當是交了學費上一課,努力成長自己就好。

2.不耽誤別人,意味著提升和優化自己的生活效率。

大多數女孩都是三觀很正的好女孩。我接觸到的很多蘇州女粉,她們遇到不喜歡的男生的表白和追求,都會直接“拒絕”或者“婉拒”。如果心裡面對他沒有好感,是不會願意接受對方的禮物和紅包的。因為這會增加她們的心理負擔。

本身姑娘們的物質條件都不錯,真的沒有必要也沒有心情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去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去跟不喜歡的人有過多的交集。對你沒好感,大概率不會願意花時間接受你的吃飯邀約。

3.不喜歡對方,還吊著對方,會有哪些潛在的成本和風險呢?

a.輿論風險導致的口碑變差。如果一個女生不喜歡一個男生,還接受對方的各種示好以及實際性禮物,這種“套現行為”會降低自己的社交美譽度。對於重視個人羽毛的很多人而言,不會有這種因小失大的愚蠢行為。

b. 男生的“報復”。當你一開始就沒打算把他發展成男朋友,卻不斷地引導和暗示對方有機會。所以對方在你的暗示下不斷地投入時間,精力,金錢和感情。當男生幡然醒悟,忍耐到了極限時,有可能發生極端行為。

總結:不喜歡對方,就直接拒絕,是對對方最大的善意和仁慈。如果再真誠一點地感謝對方的“喜歡”,可以用更得體更容易讓人接受的方式表達你的“拒絕”。

我是蘇州紅娘,歡迎生活在蘇州的單身青年關注我。


蘇州紅娘賜婚


言及感情,首先應是兩情相悅。

生活中,有一夕之歡的緣份;有半路分道揚鑣的無奈;有白頭偕老的長相廝守。

我們原諒年少輕狂的懵懂,那一時衝動的濫情;仰慕一曲終老的相敬如賓;唯獨對中途的勞燕分飛、鴛鴦別離心懷愁悵,頗有微詞。

誠然,男歡女愛是感情的基礎,兩兩無猜的情真意切是感情的昇華;吐露心聲,傾訴衷腸,以身相許,這更是水到渠成的情感歸屬。

感情的充盈與幸福,要經得起風雨的衝涮與洗禮。

深情與浪漫一經油鹽醬醋干擾,被衣食住行裹挾,再痴情的男女均會慎重考慮漫長的悲歡,一生的代價。

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不失明智。

攜手同心,共迎生活的挑戰,無論富貴清貧,矢志共沐悽風苦雨,共享春光麗日,亦是前世修來的同床共枕。

若在長期的交往相處中,確對別人無好感,既無共同的愛好,又無更多語言的交集,更缺乏互敬互愛的心意支撐,縱使對方再優秀,再出眾,也要主動放手,忍痛割愛。

因為,感情只能彼此分享,共同溫馨,絕不是佔有!

學會理智的放下,既解脫了別人,也釋放了自己。

不耽誤別人的青春,不辜負自己的韶華。

這是良心的底線,道義的原則!

好與壞,發端於一念之間,同時也決定了取捨。

畢竟,感情的出發點本身是善良,是美好。

其結局也應是皆大歡喜。

不管結合還是分離!


靜靜的墨石


我很欣賞你對待感情的態度。

生而為人,做什麼事都要有原則,尤其是在對待感情上。既然不喜歡對方,就不要拖泥帶水,而是痛痛快快地表明你的看法,以免造成誤會,耽誤別人。

為什麼有些男女明明不喜歡對方,卻仍然曖昧不明呢?我想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礙於情面,不好意思說出來。如果是完全不喜歡對方,甚至對對方很反感,那兩人在情感上就根本不會有交集,也不會有任何的故事發生,自然就不會存在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

能夠發生這樣的事情,肯定是剛開始互有好感,隨著進一步的接觸和了解,發現彼此並不合適,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你不是我的菜”。但是心裡有顧慮,怕說出“不喜歡”三個字,對方接受不了,或者傷害到對方的自尊心,所以就拖著不說。

第二、覺得對方各方面情況都不錯,在外人看來兩人也似乎很般配,是比較合適的結婚對象,但其實自己並不喜歡對方,相處下來沒有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就是對對方“不來電”吧。

但是這種人內心是猶豫的,想明確拒絕對方,又怕遇不到比他(她)更好的,反而落下個“心比天高”“挑三揀四”的名聲。

第三、原本就是個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總想腳踏幾隻船的貨色,一邊跟對方處著,另一邊四處張望。這種人就是想“騎驢找馬”吧。

結局呢?

第一種人會耗死雙方,第二種人會遭人冷落,第三種人會落下個“花心大蘿蔔”的“美名”,以致遭人唾罵。

第一種是善良人,第二種是老實人,第三種是被人津津樂道的所謂“高手”,他“寧誤千家,不誤自己”。

其實,最該指責的就是第三種人,因為他(她)人品有問題。

這三種人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為什麼要藏著掖著呢?就不能明明白白地說出來麼?

戀愛結婚,是終身大事,它不僅關乎兩人的幸福,也牽涉到兩個家庭的未來,不可不慎。

但慎重也不可無限放大,久拖不決,對男女雙方都沒有好處。“該斷不斷,反受其亂”,是很有道理的。

感情感情,還是要尊從心靈的感覺,不喜歡對方就切莫勉強自己,耽誤他人,己又何安?

朋友們,對這個問題,您又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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