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區人民檢察院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相統一

今年3月,我院受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遼源市龍山區一家飯店拖欠員工工資,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支付後仍拒不支付,拖欠11名員工工資共計3萬餘元,該飯店負責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經過公安機關辦案人和我院檢察官不斷地釋法和督促,該飯店負責人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資,並且認罪認罰,基於案件事實,我院於近日對其作出了相對不起訴處理。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肆虐,嚴重影響了社會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在這種經濟情況下,我院在辦理該起案件中考慮一方面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堅決維護,另一方面,正常的經營活動也不能輕易受到影響,否則將不利於營商環境優化。為實現對勞動者權益和優化營商環境同保護同發展,我院快速辦理了該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在宣佈不起訴決定時,我院檢察官對飯店負責人進行了普法工作,普及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同時建議飯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早日復工復產,並且今後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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