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和賺錢都能增加我們的幸福感,你認同嗎?為什麼?

海雲海


“足智多謀”的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

我認同這個觀點,即“花錢和賺錢都能增加我們的幸福感”。

什麼是幸福感?

幸福感就是自己的慾望需求得到滿足的一種感覺。人有七情六慾,各個方面得到滿足都會讓我們覺得幸福。

為什麼花錢能增加幸福感?

花錢是什麼呢?當然就是給自己或者親人朋友消費。

當你給自己花錢時,會滿足自己對物理生活或者精神方面的需求。比如今天出去買了一個你看中很久的包包,因為你對包包很是喜歡,當你成功購買它後,你的需求就得到了滿足,自然會感到幸福。

當你給身邊的人花錢時,處於你對他們的關心和喜歡,你願意為他們消費。這就是滿足了你關心他人的需求,自然也會幸福。人不僅需要被人關心,也需要關心他人,讓自己的愛有地方施展。

為什麼賺錢能幸福呢?

這其實是花錢的前提。花錢可以增加你的幸福感,如果沒有錢,那麼那些需要金錢才能得到的幸福感自然無法獲得。這樣一來,賺錢也能帶來幸福。

此外,就算你賺了錢不花,那也是為了滿足你得到金錢的慾望,也會有幸福感。

終上所述,花錢和賺錢都能增加人們的幸福感。但是,還有很多方法能讓人們幸福,比如給家人做一頓晚餐,陪愛人散步……

願每個人都能獲得滿滿的幸福感!

~\\(≧▽≦)/~


小Juan和龍貓


從字義上講賺是具有很大的幸福感的,因為賺錢是十分辛苦的事,賺錢是為了養家餬口,增強自身和家人的生存概率,當你見到手的每一分錢都是用自已的血汗換來的,那時你難道不自豪和快感嗎?

而花錢的時候是把自已用血汗掙來的錢花出去難道你不捥惜?除非這錢你來得太容易,就象民間講的走路踢金錠撿來的,就不會捥惜心痛,哪還有幸福感。不過現在的人把幸福都和很多事扯上了關係,也可認同你那種提法。


悟空老頑童


貧窮和富有並不是決定幸福感的唯一因素,甚至也不是首要因素。一個人的幸福感,不是來自豐衣足食,而是來自內心豐盈。豐衣足食,獲得的是人生的踏實感。內心豐盈,獲得的是靈魂的歸屬感。前者讓人從容趕路,後者給人在路的前方點燈。有幾點提升我們滿足感的經驗分享下:

  1. 人生觀的解決。人生是為了追求幸福,人生觀也就是幸福觀。這個問題雖然被哲學家和文人墨客們說得很玄乎,其實解決起來很簡單,“人生是為了追求幸福”這本身就是終極人生觀。

  2. 個人生活的富足美滿,錢掙的越多越好,它能保證你的物質需求。愛情的獲得是生活美滿的一大要素,它能給人帶來極大的快樂,擁有愛情也是自我價值感的一部分。

  3. 提高生命能力,包括身體、智力、技能、閱歷、文化和藝術修養等。前3者能給你帶來更多財富,而文化和藝術修養可以幫你提高對美好事物的感受力。

幸福是源自於我們自己,是我們日常生活可以尋找發覺抄到的,但要在有襲物質基礎做前提的情況下才能談論幸福,沒有物質基礎幸福是不會真正存在百的。除此之外,還需要我們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忘記自己的過去,調動起自己的愛好與好奇度心,學會懂得珍惜現在所擁問有的,與他人分享幸福,為他人創造幸福。這樣才會使我們得到答幸福,享受到幸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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