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孃幫帶孩子,要求每個月付工資,該不該付?為什麼?

山中散人的光影隨筆


在國內這個不好說,國內父母與子女私生活生活交集太深,界限難分,家務事也就糾結在一起,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了,導致家庭矛盾社會化,很普遍存在於社會中。在國外,父母與子女生活獨立,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相敬如賓情意濃濃。如需看孩子子女會徵求父母意見並尊重父母意願,沒有國內那種父母應該怎麼怎麼樣的可能。個人建議國內的父母不要干預成年子女的生活,他們必須為自己選擇承擔責任,父母自己生活也要獨立,彼此尊重,這樣彼此之間更輕鬆,誰都不累。


笨豬哥8788


平臺問丈母孃幫帶孩子,要求付工資,該不該付?我認為,該付。為什麼呢?

第一,丈母孃沒有責任和義務幫帶外孫。中國的古訓,叫“一代人養一代人”,帶外孫不是丈母孃的責任和義務,該怎麼就怎麼,至於丈母孃要不要是另一回事。

第二,付工資是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如果你自家父母沒有空,請誰帶都得開錢,丈母孃不能包著米花著錢給你帶外孫,她的錢還有很多用處,當然,你開了,她不要,那就另當別論,但不能裝憨。

第三,一家人明算帳。如果你把孩子的外婆當作一家人,一家人更要把問題擺上桌面,事放明處,話說清楚,以免誤會和吵架,開心相處,愉快帶外孫。

總之,我認為丈母孃幫帶外孫,既然是幫就不是責任和義務;不管誰帶孩子,都得付錢,一分勞力一分代價;一家人把問題搞清楚了,才不誤會,才心裡敞亮,才能更好地帶好外孫。


非常規理論


應該付,應該象員工一樣對待她,象母親一樣對待她,即使她不要錢也要給她,她對待自己孩子親如己出,她要拿錢買零食,買玩具帶孩子。假如你是個商人你會明白這個道理,一年下來夫妻二人辛辛苦賺了十二萬元,人家騁用二個員工一年賺了十一萬,夫妻二人感覺生意比人家的強,其實他們二人除去自己的工資空喜一場。人家淨落11萬,他們含自己工資12萬。所以對待丈母孃帶孩子親情不能丟,錢也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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