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要不要為八十萬揚州百姓的死負責?

少年不大冷


史可法是南明弘光政權的建立者之一,身為南京兵部尚書的史可法,在崇禎上吊自殺以後,顯然已經成為了南方小朝廷的核心人物。

可是他卻在冊立哪位王爺為帝的問題上猶豫不決,最終錯過了擁立之功,使得四鎮軍閥和鳳陽總管馬士英強行接福王朱由崧繼位,從而掌握了政權。

問題是史可法在迎立哪位王爺的時候,曾經寫信給馬士英,說了一系列朱由崧的壞話,表示朱由崧是不可堪當大任的。

結果朱由崧偏偏做了皇帝,為了避禍,這位兵部尚書只能北渡長江去前線督師,其實就是害怕皇帝對他清算,因此他失去了對南明王朝的直接控制權。

結果清軍南下,史可法在揚州死守不出,最終城破以後,慘絕人寰的揚州十日因此爆發。那麼史可法在這個過程中需要負什麼責任呢?

01當斷不斷,必受其亂,史可法錯過了迎立的好機會。

歷史曾經留給史可法非常不錯的機會,在崇禎皇帝上吊以後,他的那幾個兒子並沒有按照約定逃到南方,所以皇位的繼承權落空了。

  1. 在這種情況下,到底立哪位王爺做皇帝,南明政權出現了一系列的分析。其中以潞王朱常淓和福王朱由崧的呼聲最高。
  2. 不過這兩個人自身都存在一定問題。朱常淓和萬曆皇帝的血緣關係比較遠,是萬曆皇帝朱翊鈞的弟弟朱翊鏐的兒子。
  3. 而福王朱由崧雖然是萬曆皇帝的親孫子,是福王朱常洵的兒子,可是朱由崧也是鄭貴妃的血脈。鄭貴妃和東林黨之間是有很大仇恨的,為此南京的東林黨人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這麼一來這兩個人似乎都沒什麼看頭了。甚至有人想要去廣西接桂王朱常瀛到南京來稱帝,他是萬曆皇帝的親兒子,自然是最妥帖的。

只是距離上有些難辦,而朱由崧和朱常淓恰好都在淮安避難,所以朱常瀛在時間上是吃了大虧。這個時候的史可法是什麼方面的意見都在聽取,就是不做決斷。

南京兵部尚書,也就是南京臣子中的一號人物了,其實一切只需要史可法敲定,那麼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會南都議立君,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曰:“福王由崧,神宗孫也,倫序當立,而有七不可: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干預有司也。潞王常淓,神宗侄也,賢明當立。”移牒可法,可法亦以為然。鳳陽總督馬士英潛與阮大鋮計議,主立福王,諮可法,可法以七不可告之。而士英已與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高傑發兵送福王至儀真,於是可法等迎王。---《明史》

在這個關鍵的時刻,史可法依舊猶猶豫豫。看清楚這一點的四鎮軍閥,立刻前往淮安,將朱由崧接過來,強行保護他前往南京稱帝,這一舉動也得到了馬士英的支持。

有兵權加持的朱由崧,自然是穩坐釣魚臺,史可法錯過了這麼一次絕好的機會,也就失去了對南明殘存勢力的控制權。

他空有一副忠肝義膽,卻無法掌握時局,最終的失敗也就是註定的了,畢竟掌權的馬士英和四鎮軍閥未必有他的忠心。

02史可法對清政府存在和談的幻想,宣佈一致對抗農民軍。

北上督師的史可法,其實就是出去避難的。當時清朝政府正在圍剿李自成,在南明看來,李自成才是他們的大敵,畢竟明朝是他消滅的。

當是時,士英旦夕冀入相。及命下,大怒,以可法七不可書奏之王。而擁兵入覲,拜表即行。可法遂請督師,出鎮淮、揚。十五日,王即位。明日,可法陛辭,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士英即以是日入直,議分江北為四鎮。東平伯劉澤清轄淮、海,駐淮北,經理山東一路。總兵官高傑轄徐、泗,駐泗水,經理開、歸一路。---《明史》

而強大的滿清八旗軍隊,在史可法看來,卻沒有想象中那麼可怕。他甚至曾經有過幻想,可以和滿清劃江而治。

只要能保住南明小朝廷,史可法似乎覺得這一切就足夠了。為此他開啟了一段比較長時間的和談。可是沒想到的是,這一場和談,卻給了清朝軍隊充足的時間來對付李自成。

  1. 在多爾袞的安排下,本來是阿濟格對付李自成,而多鐸南下直接拿下南明小朝廷。可是李自成這邊實力強大,阿濟格打不下來。
  2. 而南明小朝廷這個時候遞上了求和信,這讓多爾袞放心大膽地把多鐸的軍隊調往陝西,殲滅了李自成的主力大軍。
  3. 與此同時,史可法還派遣使者團隊北上前往北京,可惜北上團隊中居然也有反叛之人。為此他們傳遞回來的消息,都是滿清希望史可法知道的消息。

李自成的主力部隊被消滅以後,灰溜溜逃往荊襄,這個時候的滿清鐵蹄終於有時間來收拾南明瞭。

這期間南明什麼都沒有準備,甚至依舊抱有和談的想法。結果現實將這一想法擊得粉碎,史可法必須要為這一點負責。

03四鎮軍閥潰不成軍的情況下,依舊死守揚州城。

滿清八旗大軍南下以後,史可法打算調動四鎮軍閥與之抗衡。可是問題來了,

  1. 1945年,高傑在睢州被許定國給暗殺了,餘部降清。劉良佐和劉澤清相繼投降了多鐸,只有黃得功在蕪湖死守。
  2. 這麼一來四鎮軍閥中的三鎮已經土崩瓦解,當弘光帝朱由崧逃往黃得功的軍營後,黃得功也因為與劉良佐對罵,被清軍射中喉嚨,從而自殺了,餘部降清。
  3. 由此可見四鎮軍閥是真的不管用,多鐸大軍剛來沒多久,這幫人就潰不成軍了。手握十多萬人馬的四鎮軍閥尚且如此,史可法手裡沒有兵權又能怎樣呢?

可以說,史可法壓根就沒打算守住揚州城。當時朱由崧已經從南京逃跑,馬士英也不知所蹤,四鎮軍閥相繼降清,史可法既沒有靠山,又沒有籌碼。

這種情況下,史可法即使守住了揚州城,那也是孤城一座,更何況他手下的人馬相繼出城受降,根本就沒什麼人願意跟著他殉國。

作書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側。”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炮擊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參將擁可法出小東門,遂被執。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遂殺之。揚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從直、王纘爵,江都知縣周志畏、羅伏龍,兩淮鹽運使楊振熙,監餉知縣吳道正,江都縣丞王志端,賞功副將汪思誠,幕客盧渭等皆死。---《明史》

沒錯,史可法死守揚州城,其實目的就是為了殉國。百姓們看不到的事情,史可法肯定可以看得到。史可法知道守不住,卻偏偏要堅守,是不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名節呢?這就有點太可怕了。

總結:史可法對名節的確很看重。

史可法是個比較神奇的人物,他為南明殉國,可是死後名聲並不差,反而得到了清朝政府的吹捧,清廷甚至賜他諡號為忠正。

為什麼說他守揚州城是為了名節呢?因為他沒有其他理由去守住這座城池。這裡一沒有皇帝皇嗣需要保護,二沒有軍隊可以抵抗,三沒有糧餉作為儲備,守住這裡沒有任何作用。

記得高傑被許定國設計殺害的時候,高傑的老婆邢夫人,希望史可法可以收高傑的兒子高元爵為義子,以此可以震懾高傑軍中將士,這樣他們也就有了依靠。

可是史可法卻連連拒絕,他的理由很隱晦,因為高傑曾經是李自成的部下,屬於流寇。史可法是嫌棄高元爵的出身,會玷汙了他的名節。

其實史可法如果能夠收高元爵為義子的話,也就可以控制高傑的兵馬。可惜他為了個人名節,錯過了這麼好的一次機會,使得高傑的餘部全部投降了清朝。你說他要不要為揚州十日負責?


江湖小曉生


哥歷來自認為還是比較理性和有涵養的,但看到這樣的問題,哥還真是有些怒了。我不知道題主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否別有用心,想替異族入侵者和漢奸賣國賊張目,還是某些現代人的三觀出了問題,居然可以這樣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善惡?

史可法要不要為揚州十日中的八十萬受難者負責?如果以上邏輯成立,那麼某人路遇持刀搶劫,因反抗而被殺害,法庭是否可以認為受害者因為此負責,因為是其的反抗行為導致對方的殺意?那麼以此類推,是否呼救,報警,逃跑之類的行為都可能導致犯罪行為升級,因此都需要為對方的犯罪後果負責?

從法理和邏輯上講,誰實施的犯罪行為,誰就應為此負責。史可法等人的反抗行動從邏輯上講不是導致揚州十日的必然條件,客觀上完全不具備為後果負責的可能。

而從感情上講,史可法等人歷來是受推崇的民族英雄,其在國破家亡,神州陸沉之際所迸發出的愛國熱忱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英雄肝膽是王朝末世的血色殘陽之中不多的一抹亮色。我巍巍中華歷五千年風霜雨雪而不倒,靠的正是以岳飛,文天祥,史可法等人為代表的威武不能屈的民族精神和肝膽血性,正是他們撐起了我們這個民族的脊樑。

史可法等人固然才力不足,舉措失當,多有不盡人意之處,可以說他們應當為抗清失敗負一定責任,但這絕非他們為揚州十日負責的理由。如果史可法要為揚州十日負責,那麼張世傑和陸秀夫等人就應當為崖山之戰後的十萬浮屍負責,十九路軍將士就要為南京大屠殺的數十萬死難者負責,民國政府就要為抗戰中死難的數千萬軍民負責。。。那麼外敵入侵,民族存亡之際,還會有誰挺身而出,拯救國家民族於危難之中?一個失去了血性的民族,又何來自立自強的希望?

最後送上田間的詩句《假使我們不去打仗》:

假使我們不去打仗,

敵人用刺刀

殺死了我們,

還要用手指著我們骨頭說:

“看,這是奴隸!”

希望以後再看不到類似的問題,謝謝。


天涯史館


先說結論:史可法要為揚州十日負責。為什麼這麼說,下面分析。

史可法是南京兵部尚書,位高權重。當時南明軍隊名義上最高長官。正史對其評價相當高:史可法忠義奮發,力圖興復等。可見正史給氣定位是忠臣,但是無能為力。但果真如此嗎?來看看史可法主要事蹟。

-擁立皇位表現的優柔寡斷

崇禎自縊煤山之後,史可法是南京朝廷實權派的核心人物。此時南京周邊的福王和潞王是唯二繼承人,按照中國傳統血緣關係,與崇禎關係更近的福王是最優選擇,尤其是在亂世,血緣是唯一讓人信服的東西。彼時東林黨魁錢謙益(就是那位秦淮八絕之一柳如是的丈夫)因擔心福王上臺藉機報復東林黨,因為福王的父親就是東林黨的原因與皇位失之交臂。因此以錢謙益為首的東林黨極力推薦潞王。

手握實權的史可法此時卻猶豫不決去和馬士英商量,結論是:擁護遠在廣西桂王。並親筆手書說落福王幾大罪。此後史可法被馬士英和錢謙益算計,最終福王上臺,史可法被排擠出朝廷。

其實亂世之際,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史可法應該果斷按照血緣排序立福王為帝。

- 江北四鎮毫無建樹

史可法為討好諸將,建議皇帝為擁立有功的四人封地淮揚地區。而他本人坐鎮揚州,但此時因擁立皇帝犯下的錯誤,史可法已無威信可言,空有頭銜。眼睜睜看著四人為虎作倀,搜刮民脂民膏。自身清廉又如何,身為領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 北伐錯誤策略,放任清軍打擊農民起義

借清兵打擊農民軍。史可法與馬士英視野狹隘,讀書人人應該還記得南宋連金滅遼的先例。之後南明寄希望和平協議保持獨立,終究失敗。

- 揚州十日

左良玉以清君側名頭率領大軍東進,此時清軍同時進犯南明。此時史可法召集援兵,“無一至者”。166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軍攻破揚州,至此駭人聽聞的 揚州十日悲劇就此發生。雖然史可法拒不投降最終受刑表明了自己氣節,但是這個氣節對於揚州城百萬無辜的百姓毫無價值。

綜上可以看出史可法從一開始就因為優柔寡斷的性格缺點犯下致命的錯誤,此後接連犯錯,是謂身在其位不謀其政,自身性格和能力不足以承擔應有的責任。揚州十日慘劇也就不可避免了。

可憐了清軍馬蹄下的冤死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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