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專業學法律的鮑毓明,李星星怎樣才能取得勝利呢?

專業說大事


犧牲自己的母親,讓她說出當年的事實真相。哪怕她觸犯的是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底線。這明明是一個愚昧的婦女和一個偽裝成成功人士的戀童癖之間的一次交易。等到了女孩18歲了,男的覺得煩了,婦女也覺得當年要少了要反悔了。這裡面只有女孩是無辜的。


圍城百年


首先我們應該相信法律,不管誰對誰錯。公安部、最高檢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煙臺進行督導調查,我想很快會有結論。

不管鮑毓明學過什麼法律,只要他做了傷天害理的事,他都逃不過法律對他的嚴懲。

我們相信法律,能還受害者一個公平。


滄桑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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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專業學法律的鮑毓明,李星星怎樣才能取得勝利呢?

關於鮑毓明性侵“養女”李星星事件,2019年10月9日,芝罘區公安分局決定再次立案,至今卻仍無下文。一名有過20多年辦案經驗的一線老刑警分析說,這種案件取證起來相當困難,幾乎就是孤證:“我們辦理過相似的案子,養父、繼父甚至是親生父親性侵自己的女兒、繼女、養女,但性侵環境都是一對一的情況,取證確實困難”!他繼續介紹道,相關案件中,確實有體液、毆打痕跡的實物證據,但取證還要有被告人的供詞陳述,如果男方一口咬定對方是自願的,就會導致案件陷入困境,“這種性侵案一般發生在居所內,是私密的一對一情況”,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關鍵是提供有力證據!




2050年4月13日,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李星星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4月11日,煙臺市公安局發佈警方通報:關於一女子控告鮑某某性侵一案,我局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實際上,最高檢和公安部派出聯合督導組督導辦理此案,真正發揮的作用實在有限,大家不要寄予過高期待,督導組也只是監督煙臺警方辦案法律程序的履行公正合法,案情要真正的水落石出,還需要鐵證如山!



就目前的有關證據來說,實質上對李星星是非常不利的,多方證據指向顯示:李星星就是在胡鬧!一方面,李星星提供不出鮑毓明性侵她的實實在在有力證據,足以證明鮑毓明在違背女性意志前提下,性侵了她的真憑實據;另一方面,鮑毓明卻能夠不斷拿出有力的證言、證詞、甚至錄音等,來證明他和李星星之間就是情人關係,包括兩人之間調情的細節都能展露無疑,如此下去,如何給鮑毓明定罪呢?再者說了,兩人又不存在法律關係上確定的養父女關係,男未婚女未嫁,兩人之間又確實存在曖昧和肉體關係,不能因為兩人年齡相差30歲就給人家定罪吧!


實際上,我們每個人心裡都跟明鏡似的,都知道鮑毓明絕對不是什麼好鳥,就是以陰謀詭計佔有了李星星,可是沒有證據啊!我們國家是一個特別講究法治的社會,法庭上最講究的就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沒有鐵證如山,即便我們恨鮑毓明恨得牙根癢癢,也是無可奈何他的;而這個“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李星星又特別不爭氣,瘋瘋癲癲不說了,還出爾反爾,說話顛三倒四的,基本沒有一點正行,不過,這也很符合她這個年齡階段的性格特徵!官司已經驚動最高檢和公安部了,人民日報也給予了足夠重視,接下來還是要好好想想,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自己手裡有哪些最有力證據,提供出來,證實鮑毓明確實有罪,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那才大快人心!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面對專業學法律的鮑毓明,李星星要取得官司的最終勝利,就必須拿出最有力的證據,在鐵證如山面前,哪怕鮑毓明再怎麼精通中美兩國法律,也得乖乖地認罪伏法,接受法律的嚴懲不貸,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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