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掠奪式開發的惡果,很快便顯現出來。清朝後期水旱災害頻發,糧食畝產量低於應有水平,無一不與此息息相關。玉米在18世紀中到19世紀初的大規模推廣種植,不僅是中國農業史上一大轉折點,也與清朝後期嚴重的生態惡化密切相關。”
玉米的引入,是中國農業史上的大事。
玉米學名叫玉蜀黍,在歐洲人到達美洲之前,當地的印第安人種植的玉米品種已經達到了200多個。
中國的傳統農作物,比如我們通常說的“五穀”①,對土地的要求比較嚴苛,土地太貧瘠了不行,氣候不適宜也不行。
而玉米最大的優點就是“不與五穀爭地”,也就是說,它能生長在不適合“五穀”生長的地方。對土地、氣候等條件不大講究,耐乾旱,耐低溫,即使在高山以及砂礫地也能很好的成長。
並且產量高。
玉米的引入,從某種程度上解決了清朝因劇烈的人口增長所產生的無糧無田的問題,但同時,對生態環境也產生了巨大的破壞。
我國種植玉米的記載,最早見於嘉靖三十四年②,但傳入後種植不廣,明朝時只有11個省引種,大多在稻產區,與其它農作物比較,優勢並不明顯,農民的種植積極性也不高。並沒有像後來大規模地進入到山區③。
當時未能大規模引種的原因有兩個:一是人口壓力不大,二是明政府對山區的封禁比較嚴格,而玉米恰好要在不適合其它農作物種植的山地,才能體現出其優勢。
到了清朝中期的嘉、道年間,人口由清初不到1億人④,增加到了接近4億人,在這一人口劇烈增長期,“吃飯問題”就突顯出來。
因為中國是個多山少平原的國家,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中國的農業發展史,就是不斷地向山區、森林“要地”的歷史。
為了拓展農業生產,中國幾千年來,一直在破壞山地、森林,森林覆蓋率一直呈逐漸下降的趨勢。
在清初以前,這一過程還稱得上是有序的、緩慢的。
到了清朝雍正朝末期,原來拋荒的土地已全部復耕,平原地區已無可供開墾的土地,再增加可耕土地,只有向山區發展。
在巨大的人口壓力下,清政府鼓勵人們開荒,並且放鬆了明代以來一直執行比較嚴格的山林封禁政策。
地方大員也紛紛上奏,要求鼓勵農民“開山墾土”⑤。
乾隆七年有正式諭令:“山頭地角止宜種樹者聽墾,免其升科。”
而恰巧玉米這種農作物特別適合在深山種植,於是掀起一股進山墾荒的狂潮。
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新一代的“棚民”。
棚民最早出現是在明朝中期,人數不多,地區也僅限於福建、江西、浙江幾省,這些人主要在三省的山區活動,在原籍都有戶籍。
他們主要種植一種製造染料的原材料“菁”(也叫藍草),也有少部分種麻的。他們在山中搭棚居住,春來入山,秋後還鄉。
而在這一波開墾潮中的新一代“棚民”,大部分是無地流民,他們來源更廣,數量巨大,且常有“對流”現象發生,他們的目標只有一個:向著無主的深山老林進發,種玉米去!
這些流民大部分已經放棄原籍,來了就沒打算再回去。
後來因為有利可圖,已不僅限於客民,很多本地人也入山墾殖。
關於這場轟轟烈烈的、持續近百年的向深山老林要土地、種玉米的運動,嚴如煜在《三省山內風土雜識》中有以下描述:“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攜幼,千百為群,到處絡繹不絕。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廟巖屋,或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鍋,拾柴做飯。”
以生存為目的的遷徙,向來是最悲壯、也最具生機和活力的。
而玉米在我國的大規模的推廣種植,也正是在這一時期。
入山墾殖與玉米的大規模推廣種植,在解決人口劇烈增長後的“民食”問題方面,確實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因此造成的生態災難,也不應被忽視。
根據一些記載來看,當時的開發模式是相當野蠻的,純屬破壞性開發。
現在研究環境保護的學者認為,山坡的坡度只要大於25度,不僅不適合種植農作物,連果樹也不宜種植。因為株間距離過近則不能保證正常生長,過遠則不能保護山坡上的土壤。
也就是說,達到一定坡度的山坡土壤,只有天然植被才能起到保護作用。
所以當時被開墾的山區農地,種植了玉米,根本無法避免雨水直接沖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多則5年,少則3年,表土流失殆盡,岩土裸露,便無法再使用。
於是棚民就再搬一個地方,再伐木燒山,再種上玉米,不行了再搬。
這種“遊牧式”的農業生產方式,所過之處,自然是一大片一大片的荒山禿嶺。
森林和天然植被對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是非常重要的,森林還具有滯洪蓄水、調節流量等許多功能。
這種掠奪式開發的惡果,很快便顯現出來。
清朝後期水旱災害頻發⑥,糧食畝產量低於應有水平,無一不與此息息相關。
玉米在18世紀中到19世紀初的大規模推廣種植,不僅是中國農業史上一大轉折點,也與清朝後期嚴重的生態惡化密切相關。
註釋:
① “五穀”為黍、稷、麥、菽、麻,後來加上稻,是為“六穀”。
② 嘉靖三十四年成書的《鞏縣誌》,稱玉米為“玉麥”。
③ 趙岡、劉永成等編著《清代糧食畝產量研究》引自陳樹平:《玉米和番薯在中國傳播情況研究》。
④ 明朝嘉靖、萬曆年間,人口曾達到1.2億左右,明末清初戰亂頻仍,人口大減,清初人口不到8000萬。
⑤ 據《清高宗實錄》載:乾隆五年,貴州布政使陳德榮奏:“山土宜廣行墾闢,增種雜糧,或招佃共墾。”
⑥ 根據張建民原載《江漢論壇》(1984年第10期)的文章《清代湖北的洪澇災害》統計,道光年間以後,每年被災的州縣數出現成倍增長,道光年間接近嘉慶年間(此時期災害較少)的3倍,比較少的光緒年間也達到了嘉慶期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