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審計機關在公益訴訟工作中的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公益訴訟工作監督合力,9月21日上午,江南區檢察院與江南區審計局舉行了簽字儀式,共同簽訂了《關於建立公益訴訟工作協作機制的意見》。江南區檢察院檢察長玉明建、副檢察長滕居純,江南區審計局局長賴啟兆、副局長李本升、韋金桃,以及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參加了簽字儀式。
六項工作機制
建立對口聯繫機制
確定具體部門負責日常聯絡、信息通報、線索移送、聯席會議等工作。
建立聯席會議機制
確定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
建立線索移送機制
明確互相移送線索的範圍。
建立辦案協作機制
通過互相提供專業協助提升公益訴訟案件辦案效率和質量。
建立重大事項會商機制
確定商請對方派員參與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事宜。
建立培訓協作機制
採取互相邀請或派員參加對方培訓的方式,聯合開展專題調研、業務研討等。
簽字儀式上,江南區審計局局長賴啟兆充分肯定了雙方建立的協作機制在加強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機關和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義。玉明建檢察長指出,建立協作機制標誌著檢察法律監督和審計監督的緊密銜接,為公益保護、依法行政等方面提供了制度化、規範化的保障,在落實協作機制的過程中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切實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此次《意見》的簽署,進一步加強了檢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的配合協作、互補互助,對共同防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公益損害風險,促進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