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長租公寓高收低租捲款跑路,警方已立案偵查

繼“杭州適享科技”租房平臺疑似跑路後,深圳一房屋託管公司被爆出相似情況。近日,深圳多名房東向警方報案,深圳市寓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寓意物業”)未按時交付租金,無法聯繫。

深圳一長租公寓高收低租捲款跑路,警方已立案偵查

該公司以“高租金吸引房東、低租金吸引租客”方式,要求租客一次性大量租金,聚攏大筆租金後不知所蹤。

目前,龍崗警方立案偵查。

深圳一長租公寓高收低租捲款跑路,警方已立案偵查

房東房客租金差價大,警方認定涉嫌合同詐騙

這類長租公寓牽涉到房東、房客,以及中間的房屋租賃公司。在籤租房合同時,三方一般採取“背靠背”的模式,即房東和租戶無直接關係,都分別與房屋租賃公司籤合同,這讓平臺從中有機可乘。

深圳一長租公寓高收低租捲款跑路,警方已立案偵查

程小姐在深圳羅湖筍崗有一套單身公寓。今年8月1日,她和寓意物業簽署房屋託管合同。最初,程小姐把房子委託給房屋租賃機構管理,也是覺得省時、省心,又能確保業主按時收到租金。可讓她沒想到的是,剛剛不到1個月,她就收到了寓意物業資金鍊斷裂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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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發現,房東和房客的租金存在巨大的差異。程小姐簽訂的房屋託管合同中約定,寓意物業每月支付2700元租金。但高先生是以每月1600元的價格租下了這房屋的。“當時業務員說年付才能享受低價,所以我是直接押一付一年,交了2萬多元。”他表示,入住一週之後就聯繫不上中介了,但他沒有房東聯繫方式,直到程小姐找上門,才印證了自己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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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顯示,深圳寓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0年5月13日,僅成立3個多月,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公司由上海寓意物業管理公司實際持股。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寓意物業管理公司前身為巢客(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巣客已在成都、杭州等地相繼發生疑似跑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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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視報道,記者經過實地走訪發現,上海寓意公寓已經人去樓空,大門上張貼了不少公告,包括解約通知書、報案材料等等。據報道,上海寓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爆雷波及上海、杭州、蘇州等地,涉案金額高達數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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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從龍崗警方處獲悉,關於深圳寓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詐騙一案,警方已於9月2日立案,併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運營模式難以為繼,多地長租公寓爆雷

有法律人士直言,這種高進低出模式,正是行業“爆雷”的主要原因。

筆者瞭解到,在這種模式下,房屋託管公司充當“二房東”的角色,提前與房東簽訂長期合同,以每月高於市場價的價格,向房東租下房子。然後,房屋託管公司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將該房掛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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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房屋託管公司與租客、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存在很大的差異。公司與房東簽訂的合同是租金按月支付。而其與租客簽訂的合同是必須一次性支付半年以上的租金。

租客省了租金,房東多賺了租金,中介公司每月貼補租金,雖然虧了點錢,但獲得了市場份額和品牌效應,相當於付出了本來就應該開支的廣告推廣費。眼前彷彿出現了“三方共贏”的完美局面。

然而,只有等到自己有足夠的市場佔有額,然後在逐步提高價格,才能緩慢回收前期投入並且爭取到資本的注入。但事實上,高進低出(高價租入房源再低價出租)、長收短付(一次性收取租客1-2年租金卻按月向房東支付租房款)的業務模式,已導致眾多長租公寓資金鍊大幅吃緊,疫情衝擊下導致新租客減少與租房空置率上升,進一步加劇長租公寓平臺收支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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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長租公寓爆雷不斷。8月27日,杭州友客公寓爆雷;8月29日,杭州巢客公寓爆雷;8月31日,上海嵐越公寓資金鍊斷裂。據貝殼研究院統計,2019年,有53家長租公寓倒閉,因資金鍊斷裂跑路的45家。而在今年上半年,又有16家長租公寓倒閉。剛剛過去的8月份,全國有15家長租公寓倒閉。

律師:充分了解企業資質,警惕長租公寓騙局

長租公寓“爆雷”以後,留給房東和租戶的只有一地雞毛。

一面是租客付了一年房租,現在將無房可住的窘境,另一面是房東把房租出去,卻無房租可收的局面。

“就本案而言,現在警方已經立案,初步說明該企業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深圳知名法律評論員張興彬律師介紹,若其最終經法院判決構成犯罪,那麼其與業主和租客簽訂的合同都應認定為無效合同,業主據此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而租客只能要求行騙者賠償損失。

“但是,從警方介入,到法院判決,這是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在這期間,業主沒有租金收入,而租客卻實際佔據著業主的房屋,業主成了實際的受害者。”律師建議,在此階段,業主與租客應以根據我國民法關於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則來處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應把“利”或者“害”完全加於某一方,否則業主只能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深圳一長租公寓高收低租捲款跑路,警方已立案偵查


“長租公寓這兩年很火,泡沫自然就很大,在優勝劣汰的過程中,很多企業會被淘汰,這是十分正常的商業現象。”他表示,但像本案這樣,行為人才成立幾個月,公司註冊資本僅一百萬元,就敢以高價攬租,然後又以低價放租的 “入不敷出”的經營模式介入長租公寓,確實很反常,很不合理。

律師建議,不管作為業主還是租客都應充分了解相關企業的資質,爾後再決定是否與之簽訂相關合同,否則就會給不法之徒以可趁之機,從而給自己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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