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推行土地‘公司’長期租種,是農業又一次重大改革嗎?

柳笛168


農村推行土地公司制,第一書計就是公司主管,村民就是工人,資產就是村民集體所有改變農業機械化發展,農民養老,年青人不用亂跑都有工作,都有前途,


泰山145323592


我不認為是改革,只是一種管理方式的探索與創新。

我們很多農村土地的使用權分散在很多農戶中,而有不少農戶已舉家外出或勞動力已外出,於是出現了土地撂荒現象。現在農業生產在呼喚規模經營,如何把分散在各家各戶的土地整合起來,誰來整合,首先整合給誰,這時很有必要有個“土地公司”來擔任這個使命,把群眾的土地租過來,然後轉租給經營大戶,規模經營便可以實現了,沒著去象以前或當前一樣搞土地流轉了。可以想見,這種管理方式是不錯的,既避免拋荒,又使種地大戶有田種,土地使用權人也可以有一定的收益。

之所以不認為是改革,是因為它沒有涉及到土地權屬的重新洗牌,只是土地使用方式的創新和改變。

個人之悟,僅供討論。



田土


可以試點推行土地公司長期租種,前提是不能浪費耕地,假設沒人租種土地浪費就會很大,因為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種莊稼是季節性的。可以小規模試驗,等找到了有大量租田人,再大規模承包土地租種。第二,自已在招不到租種地人時,自已就開發農業,並招農民臨時工耕種也是可以的。總之不能花錢租地,而荒廢土地。必須做到有計劃有佈局不浪費每寸耕地的前提下,推行土地租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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