鸚鵡的話到底能不能作為謀殺證詞?

美國密歇根州曾發生過一起謀殺案

嫌疑人,(格萊納)Glenna, 女,49歲,被懷疑持槍謀殺自己46歲的丈夫馬丁(Martin)

然後她企圖自殺,朝自己開了5次槍都沒成功射出子彈(鬼知道為啥)

總之,就是自殺未遂了


鸚鵡的話到底能不能作為謀殺證詞?

馬丁的前妻凱勒,後來發現馬丁收養的一隻非洲灰鸚鵡在世間發生後

一隻重複著“Don't f**king shoot”(別他媽開槍)

因此,她認為這就是鸚鵡在案發現場聽到的馬丁最後的“遺言”

凱勒說她的前夫馬丁最喜歡說髒話,

喜歡在話里加f**k這樣的詞,所以鸚鵡說的話一定是在重複馬丁最後的話

馬丁的母親也作證,那隻鸚鵡滿口的“汙言穢語”,全是跟讓他兒子學的

凱勒把鸚鵡帶到檢方,想以此作為證詞來指控格萊納的謀殺

不過,法院並不認同鸚鵡的話可以作為證詞

對此,法律界持有的聲音相同

至今,鸚鵡以及任何形式的非人類生命體還不可以作為“人證”來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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