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類30小類豁免手續辦理!四川實行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新政

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四川將實行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對10大類30小類行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對17大類44小類行業項目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對部分誠信企業原則上不開展現場執法檢查。

4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為助推企業復工復產和經濟發展,該廳日前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並明確將在原則上實行時間到期後,根據形勢需要適當延長,並對行之有效、廣泛認可的措施,固化形成長效機制。

項目直接上

部分民生項目豁免環評審批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通知》明確對10大類30小類行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梳理發現,這些項目都是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生項目,如學校、公園、賓館飯店、糧食和飼料加工、肉禽類加工等。

根據《通知》,這些項目是關係民生且納入《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實施排汙許可登記管理的相關行業,以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業等。同時,在疫情防控期間,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建設項目中的臨時性項目,可以豁免環評手續辦理。

據瞭解,在豁免之前,10大類30小類行業項目在開工之前需要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在正式排汙之前需要申領排汙許可證。豁免後,直接將環境影響登記手續簡化掉。“兩道程序合併成一道,既提高了行政效能,又為企業新開工項目減免了手續。”省生態環境廳行政審批處負責人說。

承諾制審批改革

17大類44小類行業的項目提速80%

根據《通知》,四川將在全省全面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例如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製造業、交通運輸業等多個領域,涉及《名錄》中17大類44小類行業,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以前企業項目要開工,生態環境部門受理環評文件後,必須通過技術審查才可以批覆環評。”省生態環境廳行政審批處負責人表示,實施告知承諾審批後,編制好環評後簽署承諾書,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受理公示完成後即可批覆,再在一個月內進行復核。“通過告知承諾環評審批,環評文件從受理到批覆,報告表最短僅需要5個工作日,報告書最短僅需要10個工作日,大大縮短法定的30個工作日和60個工作日審批時限,將使企業新開工項目節約80%以上的審批時間。”

預審制可操作

創新監管不等於放鬆監管

2月下旬,四川省在全國率先試行環評“預審制”,提前介入,超前服務,為快速審批創造條件。此次《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預審制工作方案,對開工急需和環境問題複雜的國省重點項目,以及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需要提前研判環境可行性的項目開展預審,項目實質開工前完善環評批覆手續。

“預審制把困難和問題化解在前端,以利後端審批快速推進,同時便於項目開工和其他手續同步推進,不因環評未批而受限。特殊時期的探索實踐也為我們今後的環評工作提供了經驗和啟示。”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另一方面,對國省重點項目實行“清單制+責任制”調度,通過主動跟進服務,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系統建設,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服務,建立生態環境執法聯絡員責任制等多項舉措,實現全過程服務。

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

實現“三個優化”執法監管

針對監督執法,《通知》明確要實現“三個優化”的執法監管。即優化現場執法檢查、優化“雙隨機、一公開”日常監管、優化環境行政處罰。進一步確定了原則上不開展現場執法檢查、減少現場檢查頻次、增加現場檢查頻次的企業標準。

在監管方式上,更加突出重點,活運用“線上+線下”“科技+現場”等方式,對企業開展抽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為紓解企業資金困難做出規定。例如,對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而未能如期繳納罰款的,可以不再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響而出現環境失信行為的企業,暫不將其列入環境信用不良企業名單;對因受疫情影響嚴重且符合汙染治理條件的復工復產企業,積極對接稅務部門,支持企業依法依規申請減免緩繳環境保護稅等。

紅星新聞記者 李彥琴

編輯 劉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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