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生活富裕卻不養70高齡的父母!法院快速調解

桂林一男子生活富裕卻不養70高齡的父母!法院快速調解

父母年逾七旬,體弱多病,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養育的三子一女均已成年成家。二兒子生活富裕,卻不盡贍養義務,法官依法依理規勸,從立案到調解結案,僅僅用了半個月時間,快速解決矛盾,辦好家務案。


案件詳情


桂林一男子生活富裕卻不養70高齡的父母!法院快速調解

蔣某夫婦二人均年過七旬,身體不好,每個月的醫藥費開支較大。大、小兒子及女兒均能盡到孝道,唯獨二兒子被告蔣某松生活富足,卻不願意照顧二原告生活起居,也不願意給付贍養費。兩位老人在大兒子的陪同下來到法院起訴,要求蔣某松履行贍養義務。


石塘人民法庭立案受理案件後,主辦法官考慮到該案系贍養費糾紛,雙方當事人為至親親人,不宜將矛盾繼續擴大,於是多次與蔣某松聯繫、溝通,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其闡明法律利害關係。開庭審理前,蔣某松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表示從當月起,自願給付每個老人贍養費250元/月,並且願意支付前三年的贍養費7500元,二位老人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該案順利調解,解決了矛盾,促進了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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