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每月還些,法院會同意嗎?有何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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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每月還些,這說法無譜,法院當然不同意,只有債務人和債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定出標準,然後雙方到法院提出申請,備案,就按協議執行。


超級華南虎


你說的意思接近分期還款,這個不是法院同意不同意,而是要看債權人同意與否。

一般是債權人起訴到法院,法院在開庭前都有個調解的過程,只要雙方能夠協商一致,法院會根據雙方意見製作調解協議書,雖然不是判決書可是也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屬於有錢不還那麼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判決,要求儘快償還本金及利息。這就不存在分期償還只說了。說白了就是根據你的經濟狀況和還款能力來決定怎麼還款的,如果你確實沒有還款能力,法院在做調解時也會勸對方接受分期還款。


沉默中吶喊


如果未判決,可與對方就還款方式達成調解,對方同意的話,法院出具調解書,就ok了,如果已進入執行,就看看能否和對方達成執行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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