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020年4月-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4月9日,检查组对区内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城东供热及消防器材销售等公用企业开展上门宣传,发放《关于开展公用企业垄断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函》,要求经营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经营行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活动。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下一步,将结合区内公用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如发现有有关公用企业存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将及时调查并上报市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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