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王某欠錢不還被列入失信名單,因壓力大、出行不便主動和解

故城王某欠錢不還被列入失信名單,因壓力大、出行不便主動和解

故城王某欠錢不還被列入失信名單,因壓力大、出行不便主動和解

2012年李某因買煤渣欠許某57000元,並出具欠款證明,王某為其擔保。但因欠款久久未還,許某訴至法院,要求支付煤渣款。故城法院於2014年判決李某給付許某煤渣款57000元,王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李某、王某仍未按判決給付許某煤渣款,許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院於2014年立案執行,經多次調解,許某與被執行人李某達成和解。李某給付許某28500元后,許某不再要求李某承擔責任,剩餘28500元由保證人王某承擔。此次執行工作看似很順利、無阻礙,但就這僅剩的28500元,卻石沉大海,一等就是五年。五年來,執行法官多次奔赴王某家中,王某卻一直規避執行。我院除了每年劃撥王某名下幾百塊錢的糧食補貼外,未發現其名下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鑑於被執行人王某有意規避執行,我院一直將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直到近日,執行法官突然接到一通“陌生來電”,拿起電話,就聽到另一端急匆匆地說“你好,我問一下,是故城法院執行庭吧,我是王某某,關於許某某告我的那個案子,我想跟他和解,麻煩你們跟對方溝通溝通看看多少錢能解決這個事……”。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由被執行人王某一次性給付許某22000元,時隔五年,案件終執結。

事後在與王某的溝通中得知,王某一直存有僥倖心理,他一直認為這麼點兒錢,拖上幾年也就不了了之了,況且他不是主債務人,法院不應該找他,讓他出乎意料的是,法院竟然一直“窮追不捨”。欠錢不還的名聲在村裡傳的沸沸揚揚,且常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出行不便給他帶來很大困擾。王某稱,在網絡發達的時代,作為一個失信人,壓力實在太大了。

法律面前,案件無大小,錢多錢少,容不得半點僥倖。法律永遠不會缺席,挑釁法律威嚴,規避法律只是徒勞,觸犯法律終將承擔責任。

來源:故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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