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人員拒不到案 執勤民警強制傳喚

近日,南雄公安交警部門強制傳喚一名多次經電話通知拒不到案的醉駕違法人員,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因涉嫌危險駕駛案,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2019年02月17日15時許,雷某漢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由東往西沿新運大道行駛,行駛至新運大道蓮開淨寺路段時,因涉嫌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後,經司法鑑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2.5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調查,當日雷某在朋友家中飲酒吃飯,抱著僥倖心理,以為白天不會查酒駕,在駕駛證註銷的情況下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最終被執勤民警查獲。

2019年2月20日,南雄市公安局依法對雷某醉駕違法行為立危險駕駛案進行偵查,期間,偵查人員多次電話通知雷某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他仍拒絕到案。5月14日偵查人員在雷某家中將其抓獲到案,同日其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偵查終結,並已移送檢察院起訴,等待雷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醉駕人員拒不到案    執勤民警強制傳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