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中如果一個人總是帶給對方痛苦的體驗,分手是不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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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代表性,所以就自己的一些感受來談。

首先思考著問題之前,不妨問一下你自己對於愛情的理解是什麼。有些人把愛情視作生命,有些人把它當作錦上添花。你對於愛情的態度,不也能明白到自己追求愛情的目的是什麼嗎?我們的確不應把愛情功利化,但這裡的“目的”只是讓我們能在繁雜中明白你究竟想要的是什麼。


譬如我自己是個追求純粹感覺的人。當我跟某個BOY在一起的時候,我會在意自己的快樂與否。有時候,在感情裡,我們很容易從掏心掏肺到筋疲力竭,另一方則從心安理得到毫不在意。愛情本就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一方甚至連快樂和舒服都達不到,那我們所希冀的愛情究竟還有什麼意義呢。我有過那種為一個人傷神的感覺,我本以為至少應該會有甜蜜在支撐,但親愛的,我想錯了,單方的愛戀只是一廂情願,單方的付出只是自我感動。你以為,你委屈求全可以得到愛情,但事實是你會失去你所以為的一切。

或許你大可以為感受到痛苦是因為雙方都在意,那我便真的不能夠再多說什麼了。

最後,想要說的是分手並不必然,因為我始終堅信一句話:千金難買我願意。作為成年人,我們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要你承受行為之下的後果,那便只顧遵循自己的心就好了。

純粹個人觀點。祝你好,陌生人。


古月宋琅


首先,親情血脈相連,即使有再大的分歧,也會有天然的情份在。 愛情是最熾烈的感情,緣起於陌生人,各種因緣機會逐漸走近,由陌生轉為熟悉,由熟悉轉為相知,由相知轉為相戀,由相戀轉為相守,期間需要經歷多少風雨多少悲歡,才能修成正果,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 我們愛上一個人,必定渴望對方愛自己,以獲得最大的認同,渴望能相知相愛,共譜愛的華章,然而愛有很多意外,比如愛淡人散,比如所愛非人等等。 當我們的愛得不到回應,求而不得,輾轉反側,情感上無法割捨,便會十分痛苦。 當我們的愛未能一直幸福,在某個節點突生變故,或愛淡人散,便會十分痛苦。 愛上一個人容易,持久愛一個人難,能兩情相悅攜手白頭,不僅僅靠的是愛情和緣份,更多的是經營和寬容。

其次,基本上所有的愛情,都希望不僅有煙花的絢爛美麗,還有秋樹的碩果累累,在一個屬於兩個人的小窩裡,讓愛生根,讓愛的結晶出生,見證延續生命的美好。 若愛上不該愛的人,可能沒有公開感情的機會,可能沒有公開相處的機會,可能沒有修成正果的機會,可能有無數說不出口的苦衷,就像一棵開花的樹,再花團錦簇亦會凋零,那傾世溫柔無處安放。 理智上無數次下決心離開,感情上無數次忘不了,來回的糾結撕裂,足以讓任何人痛徹心扉體無完膚。 有時人更容易被悲劇打動,因為那種深刻的力量直達靈魂深處,讓人不禁動容思之良久。 而悲劇的愛情也有這樣的魔力,起初的愛是為了幸福,漸漸的因為求而不得痛而不捨,會變成為了這份痛苦,深沉的純粹的冰冷的無望的,自己是最投入的演員,演著最動情的獨角戲,愛上了那個為愛不顧一切沒有結局依然奮不顧身的人。 因為愛著,所以痛苦,因為痛苦,所以才覺得生動地活著,愛得用力,愛得痴狂,為依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漸漸的,你會有種錯覺,這樣不存希望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瞧我一無所有,但我依然義無反顧。而希望幸福相伴的愛情,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佔有,或者說是交易,能在一起就愛,不能就忘,何等淺薄? 其實,這種表面上看似無慾無求的愛情,骨子裡一樣是希望幸福的,正因為直接被剝奪了幸福的可能,才會像萬箭穿心似的讓人痛不欲聲。

總之,愛是美好的,沒有對錯,有悲喜的只是愛著的人,有對錯的只是愛著的人。 這一生,能愛上一個人,本身就是極大的幸福,如果終此一生,從未有過機會深深愛,該是多麼蒼白多麼遺憾。 既愛了,則安於此愛,不給愛貼標籤,不攻擊自己,只是愛錯了人而已,至少可以溫暖自己。


心理諮詢師蘭小兵


不一定!

有的人喜歡施虐,有的人喜歡受虐。有些事是不可以用常人的眼光去看待。只要兩個人覺得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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