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大學“恐同教材”案今日終開庭......

歷時三年,大學“恐同教材”案今日終開庭......


大學教材將同性戀列為“性心理障礙和性變態”,在校女大學生西西(上圖)認為此表述“內容存在錯誤”,希望出版社予以修正。遭拒後,西西將出版社等機構告上了法院。經過延期三年、兩次之後,案子終於在7月28日上午在江蘇宿遷開庭審理。


歷時三年,大學“恐同教材”案今日終開庭......

2013年版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事件背景


暨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系由國僑辦立項、彭磷基外招生人才培養改革基金資助的項目,於2013年8月首次出版。該書編委會主編之一的張將星教授系暨南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2016年,當時在廣州一所大學讀大二的西西注意到了《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這本書的表述上存在她認為的“錯誤”、“誤導”等“明顯內容質量問題”後,曾於出版社多次聯繫溝通,希望其再版時予以修正。


但是,西西發現,該書於2017年再版時雖然將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

,但仍有許多“內容質量問題”,其中,再版教材仍將同性戀列為“性心理障礙”,並且保留了將“性取向出現偏差”解釋為“不恰當或錯誤的性信息”的說法。


西西認為,在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國際統一的疾病分類方法中,同性戀已不被列入精神疾病與心理障礙的行列。而世界衛生組織的這一標準早在1993年就已經被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等效採用。


2017年7月,西西以“該書內容存在多處自相矛盾、錯誤、誤導、語句不通順、語病等明顯內容質量問題”為名向江蘇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以及銷售該書的江蘇圓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網上購物平臺)及其分廣州公司。同月17日,宿遷市宿豫區法院宣佈正式立案


視頻資料來自微博 | 新京報我們視頻


事件歷程


2017年


- 7月6日,西西委託其代理律師,向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提起產品質量糾紛訴訟,以該書內容中存在錯誤、誤導等明顯內容質量問題為由狀告暨南大學出版社、江蘇圓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網上購物平臺)。7月17日,法院宣佈正式立案


- 9月30日,法院第一次宣佈案件將於2017年10月31日開庭


- 10月份,西西爭取到包括張北川、方剛、謝永標、劉豔在內的多位心理、公共衛生、精神病學領域專家通過提供學術證詞等方式舉證支持同性戀非病化。


- 10月27日,法官表示因需更多時間研究此案,開庭延期


- 12月25日,法院正式宣佈將於2018年1月19日早上9點在江蘇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


2018年


- 1月17日,因被告京東向法院申請對涉案教材的圖書產品質量進行司法鑑定,法院宣佈案子將延期審理


- 3月6日,本案移交司法鑑定部門


- 3月26日,法院因發現並沒有與圖書產品質量直接相關的專門的鑑定機構,最終隨機定下兩家鑑定機構,分別為:江蘇省專利信息服務中心和江蘇省知識產權維權中心,並開始進行鑑定


- 5月21日,法院表示因所選擇的兩家鑑定機構沒有相應的鑑定資質,因此無法對涉案教材進行鑑定,並建議被告京東與原告共同選定一家北京或上海的鑑定機構對教材進行鑑定


- 6月至7月,原告與被告京東共同委託法院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提交鑑定申請


2020年


- 4月17日,法院宣佈將於2020年4月22日早上9點30分在江蘇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

開庭。法院以當天網上開庭排期已滿為由拒絕了網上開庭申請,並表示若需網上開庭,需排期至2020年6月份。同時,法院書記也以代理律師可代表原告出庭為由,拒絕了原告的延期開庭申請。同日,西西向法院寄出紙質版的《解除委託書》及《網上開庭或延期開庭申請》。此外,法官表示,因沒有鑑定機構願意接受委託,因此未有鑑定報告


- 7月初,西西收到傳票,案子將於7月28日早上9點30分在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第十五審判庭開庭,但西西因防疫政策,在香港無法前往宿遷,所以委託律師表達。


歷時三年,大學“恐同教材”案今日終開庭......

歷時三年,大學“恐同教材”案今日終開庭......


7月28日大致庭審記錄


1. 本案在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接受審理,於今日上午9點半開庭,於11點左右結束,庭審持續時長約1個多小時。


2. 當事人西西因疫情原因,無法從香港來到內地參與庭審,西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法院提請延期開庭時間的請求,但未獲得法院批准。


3. 被告江蘇圓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江蘇圓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和廣州暨南大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代理律師,今日均未在宿豫區人民法院現身,缺席本次審判。


4. 西西方代理律師在陳述關於同性戀非心理障礙的證據時,當庭審判長以“有事要處理”為由中止庭審。並於休庭結束後,以“書面意見可以直接提交,為了節省庭審時間,不能在當庭中一一列舉證據”為由再次打斷律師陳述。所幸的是,律師已將涉及同性戀非心理障礙的核心證據大致陳述完畢。


5. 在後續庭審中,本案審判長再次以“節省庭審時間”為由打斷了代理律師陳述當事人意見。


6. 在質證環節中,按正常情形下即使被告未出庭,該環節仍可正常進行。然而本案法官卻主張取消質證環節,但西西方代理律師仍然堅持對被告所列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7. 最後總結陳詞環節,審判長再次為了節省庭審時間,打斷西西方代理律師發表當事人陳述,但在律師的堅持下,律師最終完成了約兩百字的當事人陳述。


歷時三年,大學“恐同教材”案今日終開庭......

圖來自微博:@同志平等權益促進會


辛苦西西,辛苦律師,謝謝所有支持的人。

最後,讓我們一起等待法院的公正判決。


本文內容素材引用自

- 澎湃新聞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459715

- LGBT權促會

“恐同教材案”終在3年後開庭,我卻無法出席

- 同志平等權益促進會

https://weibo.com/2128096093/JdhSPhf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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