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3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逐步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从2020年2月20日起恢复正常上班,除须居家自我隔离、医学观察和因疫情管控暂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抽调至各小区卡点值守人员外,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要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消杀,强化个人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2.具备经营条件的糕点、面食、饮品、熟食经营店等现场制作食品的经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店,餐饮配送企业,网络订餐企业可恢复正常营业,允许外卖或自提,不允许入内就餐。

3.全市公园、广场、游园恢复开放,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巡察,严控人流密度,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公共活动区、垃圾收集区、公共厕所等区域的环卫保洁力度,定时进行消杀。为避免人员聚集,公园、广场和游园内的民俗文化活动、游乐设施和其他经营性项目暂不恢复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允许部分连锁快捷酒店及星级宾馆酒店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营业,只向具有健康证明,不需隔离观察的外地来白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暂不接待持白山市身份证居民入住。要安排专职卫生防疫监管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定时消杀等措施。(具体名单见附件)

5.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以及《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要求,结合行业特殊规定,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哄抬价格,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6.所有外省来的返白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居家隔离14天,如有违反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广大群众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白山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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