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人私自倒賣液化氣觸刑,檢察院為他們辦了一場公開聽證會

揚子晚報網4月14日訊(通訊員 溧檢 記者 劉瀏)4月10日,溧水區人民檢察院8樓會議室中,正在進行一場“特殊”的會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及行業管理部門代表齊聚一堂,對蘇瑞亮檢察官及其助理李娜辦理的一件非法經營燃氣案進行現場監督。

公開聽證前,主持人宣佈了公開審查聽證事項和聽證紀律,並宣佈了聽證組成人員,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承辦檢察官蘇瑞亮介紹了羈押必要性審查和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工作概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檢察官助理李娜介紹了該案基本情況和聽證內容。

2018年至2019年1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孫某某等4名送瓶裝液化氣工人,在未取得液化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多次從鎮江市句容市郭莊某液化氣站購買瓶裝液化氣,駕駛三輪燃油機動車、三輪馬自達或通過他人駕駛麵包車等方式,將上述瓶裝液化氣運回南京市溧水區銷售給多家飯店、個人,賺取勞務費用。該案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危險性較小,且均認罪認罰。檢察官擬對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變更羈押強制措施,對銷售數額相對較小的孫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擬作不起訴處理。

聽證員們詢問了案件基本情況,並對本案發表意見。大家認同檢察機關的初步處理意見,認為檢察機關就此類案件召開聽證會既彰顯法律的權威,又體現了司法的溫度。聽證員們還就後期加強燃氣公司監管、查找制度漏洞、開展安全法治教育等社會治理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結合案件情況,在參考聽證員意見後,檢察官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對孫某、欒某某、王某某作相對不起訴決定。案件公開聽證是社會公眾深度參與檢察工作的多種方式之一。社會公眾還可以通過案件公開審查、聽庭、案件質量評查、檢察工作情況通報等方式參與檢察工作。今年,溧水區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擴大檢務公開,對檢察機關“四大檢察” “十大業務”實行全面公開,讓更多社會公眾深度參與檢察工作,監督檢察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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