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開譴責夢舟股份控股股東及實控人

中證網訊(記者 周松林)上交所4月17日披露紀律處分決定,對夢舟股份(600255)控股股東霍爾果斯船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馮青青、李非列、李瑞金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馮青青、李非列、李瑞金3年之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公司控制權轉讓事項違反相關承諾

經上交所查明,2017年3月21日,霍爾果斯船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船山文化”)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夢舟股份控股股東蕪湖恆鑫銅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鑫集團”)所持9.889%的公司股份。交易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由恆鑫集團變更為船山文化,實際控制人由李非列變更為馮青青。2017年4月21日,馮青青通過出具承諾函的形式承諾,在取得公司股份後60個月內,不減持其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維護上市公司控制權穩定。

2018年10月9日,公司披露控股股東股權結構變動及控制權變更的提示性公告稱,船山文化、霍爾果斯紅鷲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鷲投資”)、北京鼎耀千翔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耀千翔”)與李瑞金於2018年9月28日簽署協議,由李瑞金對船山文化進行增資,並受讓紅鷲投資、鼎耀千翔持有的船山文化股權。上述增資事項的工商變更手續於2018年9月29日辦理完畢,並於2018年9月30日領取營業執照。交易完成後,李瑞金持有船山文化100%股份,並通過船山文化間接持有公司10%股份,加上通過一致行動人恆鑫集團持有的公司1.61%的表決權,合計持有公司表決權11.61%,成為夢舟股份的實際控制人。

另經查明,李瑞金與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李非列為母子關係。李非列與李瑞金分別為飛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尚集團”)的第一和第二大股東,並通過飛尚集團對原公司控股股東恆鑫集團實現控制。恆鑫集團在向馮青青轉讓公司控制權後,仍持有公司1.61%股份,為公司第二大股東,併為李瑞金的一致行動人。因出現資金危機,馮青青主動向恆鑫集團尋求資金支持並轉讓控制權,恆鑫集團表示同意對船山文化進行增資,實現控制權轉讓。李非列控制的飛尚集團為夢舟股份提供了超過5億元的擔保,為避免夢舟股份的危機還引發飛尚集團擔保資金鍊斷裂的巨大風險,李非列家族經諮詢律師後,決定由李瑞金出面承接控制權。

上交所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青青嚴重違反60個月內不減持及維持控制權穩定的承諾,在取得公司控制權後僅約一年半,便將公司控制權再次轉讓;收購人李瑞金及其一致行動人李非列明知上述承諾,仍共同籌劃、實施控制權轉讓,且相關控制權轉讓信息直至工商變更手續完成後才披露。前述3人的行為漠視公開承諾和證券市場規則,嚴重失信於市場和投資者,破壞了市場秩序。

增持承諾逾期未履行

2017年9月8日,公司披露控股股東船山文化增持股份計劃公告顯示,船山文化承諾在公告披露日起6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不少於8848萬股,約佔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5%。此後,因增持期間存在籌劃重大事項停牌、出售子公司股權及半年度定期報告編制敏感期等因素影響,承諾履行期限延期至2018年9月6日。承諾履行期屆滿後,公司披露實施結果公告稱,船山文化累計僅增持公司股份合計195.94萬股,約佔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11%,遠未達到增持計劃承諾的數量。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瑞金在《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控制權變更事項二次問詢函的回覆公告》中承諾,將在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之日起12個月內,由李瑞金或其一致行動人和船山文化繼續完成前述增持計劃剩餘需增持的股份數。李非列系李瑞金的一致行動人,因此亦為上述增持承諾的履行主體之一。2019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受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窗口期影響,上述增持承諾順延至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增持結果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瑞金及其一致行動人、船山文化在承接增持計劃後一股未增持,未完成增持承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