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鄞州:出臺辦法推動檢察官與律師雙向評議

正義網寧波4月16日電(記者蔡俊傑 通訊員袁晴 胡婷婷)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聯合區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臺《檢察官與律師雙向評議工作實施辦法》,通過開展檢察官與律師的相互評議,促進檢察官與律師的良性互動,推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進一步提升執法司法規範化水平。

《實施辦法》對檢察官與律師相互評議的基本原則、評議機制、評價內容、評議方式、結果運用及反饋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實施辦法》明確了三大評議機制,包括整體評議機制、個案評議機制和互派代表評優評先機制。整體評議機制,圍繞對方對自身業務建設、隊伍管理等方面,以參加座談、民主評議、發放徵求意見等方式開展。個案評議實行“一案一評”,對有律師參與訴訟的案件,根據自願、實名、實事求是的原則,由承辦檢察官和律師進行相互評議,主動接受對方監督。此外,檢律雙方還可互派代表參加專項工作考評、案件質量評查、優秀檢察官和律師評選等活動。

《實施辦法》規定,互評採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以填寫表格、座談等形式為主開展整體評議。個案評議則主要在該院在線綜合服務平臺的檢律互評模塊進行,自案件受理時啟動,實行隨案動態評議。

雙方還根據檢察官與律師的工作實際,並聽取寧波市律師協會意見後,設計了《檢律互評指標體系》,包括業務能力、程序規範、職業素養、職業禮儀、職業道德與紀律等五大指標,對互評內容進行了規範。

《實施辦法》強調,雙向互評結果是查找司法辦案薄弱環節,提升業務能力,規範職業行為的重要參考,需定期彙總,並互向對方相關聯絡機構反饋,必要時可在聯席會議上予以通報,切實將評議結果運用、反饋落到實處,推動檢律雙方全方位提升執業水平,塑造良好職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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