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他人網戀行騙,萍鄉一男子出借微信賬號和密碼獲刑

配合他人網戀行騙 出借微信賬號和密碼獲刑

配合他人網戀行騙,萍鄉一男子出借微信賬號和密碼獲刑


黃某明知劉某(已判刑)利用微信對他人進行詐騙,仍然提供自己微信賬號密碼供劉某使用,並配合劉某編造謊言、替劉某接收轉款。近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5月,劉某向被告人黃某提議,要黃某提供微信賬號及密碼配合劉某對被害人鍾某進行詐騙,黃某同意並將其註冊的微信號性別設置為女性,將微信頭像更換為年輕女性自拍照。劉某以做網絡直播、治病等謊言騙得被害人黃某款項共計60575.5元。其中,被告人黃某負責通過與被害人微信聊天配合劉某編造謊言,還提供微信賬號密碼和手機號碼給劉某進行詐騙,並負責接收微信轉款、支付寶截圖後轉發給劉某,黃某共分得贓款10492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人民幣60575.5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被告人有從犯、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及全部退贓等情節,對被告人減輕處罰,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萍鄉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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