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粉絲行為上升正主這個問題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從道德方面來說,這是否是一種惡意跟風?

遊書斌


偶像和粉絲本來就是分開的個體。這個從一開始就應該分得清楚!我看好多粉絲叫偶像老公,或者官宣說某某是她老公。。。。等等還有一些。可能你們是離你們的偶像比較近,所以可以見得上面,但是我也希望粉絲偶像分開,明智些,理智點。以後偶像會找對象。你也會接觸另一半,這都有可能。偶像找了對象了,你怎麼辦?哭?鬧?甚至???對誰都不好!趁現在,頭腦清楚,理智追星!分開各是各!


知言6888


粉絲行為上升正主是毫無道理的

首先每一個粉絲再成為粉絲之前是一個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自然人,他們的行為是父母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共同產物,當有了完整的三觀後自己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三觀形成期是父母老師和社會為之負責,這個與偶像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有人也許會說偶像是社會影響的一部分,好的。評判偶像的是否起到了正向影響力要根據偶像的行為表現來決定。偶像是不是傳遞了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偶像有沒有努力工作努力實現自我價值?偶像有沒有違法亂紀?偶像是不是新時代的社會主義追夢人?每一個明星他們的粉絲很多,他不可能挨個人去約束行為也沒有權利和責任去這樣做,他們唯一能做的是通過榜樣力量去影響他人,至於粉絲如何做,那就是因人而異的事情了。在我看來只要大部分粉絲宣揚的是積極向上的追星文化,能跟著偶像一起往好的方向發展,那麼這個偶像就是合格的偶像優質的偶像。

其次我認為粉絲的一些腦殘行為大多是被無良的媒體號引導,是社會輿論之責,我們要反思的是本應給大家帶來休閒帶來快樂的網絡什麼時候這麼骯髒了,資本的背後真的一絲良心一絲道德都沒有嗎?

最後呼籲網絡實名制,至少自媒體號實名制,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守護戰戰到永遠


從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如果是未成年人粉絲,監護人承擔責任;如果是成年人,只有自己對自己負責。偶像怎麼擔責?我如果有十個偶像,我犯錯了他們分擔嗎?逃犯去看張學友演唱會被抓,難道應該讓張學友擔責?好荒謬,這是連坐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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