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濫用職權……郴州市三醫院原院長谷東陽受審

華聲在線4月17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何金燕 通訊員 朱鋒雲)今天,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郴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谷東陽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案。

北湖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谷東陽利用其身為郴州市三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設備採購、檢驗科合作、醫用耗材供應、基建改造、空調能源管理、職工住房團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289.52萬元。2008年2月29日,時任郴州市三醫院市場部主任的張某平自行駕駛120救護車去永興縣鄉鎮衛生醫院聯繫業務,途徑G107線永興縣油市中學路段時發生特大交通事故,致使3名學生當場死亡,張某平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被告人谷東陽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拍板決定將此次事故參照醫療事故處理,免除與其具有非正常同事關係的張某平個人應承擔的賠償費用,致使國有財產直接經濟損失70餘萬元。此外,谷東陽有809餘萬元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庭審中,被告人谷東陽表示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主要犯罪事實無異議,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金額有異議,希望法庭從輕處理。該案將擇期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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