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文|親子心理師徐婧英

我的孩子問題最多、最難搞

  • 問題1:

“女寶2歲半,最近這段時間,疫情出不了門,在家總打妹妹,不因為什麼事,有時玩得好好的,忽然伸手去打、去撓,妹妹只有9個月,被她撓得臉一道道的,很心疼,說姐姐時,好象聽懂了,可過一會還會去打妹妹,說不聽”;

  • 問題2:

“男孩4歲,總愛說“不”、不睡覺、不喝奶、不脫衣服,還愛打人、搶玩具……,總之,非常難搞”;

  • 問題3:

“女孩9歲,不知什麼時候養成愛撒謊的毛病,比如:明明自己貪玩回家晚了,卻撒謊說學校補課了。還撒謊的義正辭嚴,臉不紅心不懼的”;

問題4:

“小學五年級男孩,這段時間在家上網課,總是玩遊戲,有時,坐在桌前裝樣子,不開攝像頭,糊弄老師和家長......”

家庭教育中,父母諮詢孩子的問題各有不同,煩惱和焦慮卻是一樣的。

好多家長說:“我家孩子的問題最特殊,沒見過我家孩子這樣兒的,別人孩子的問題都不如我們的嚴重,我孩子最難搞”。

其實,家長們的心情,我非常理解。

實際上,認為自己遇到了最難纏的孩子、自己的麻煩最大,這是家長的一種心理遊戲:

誇大孩子的問題,潛意識中有一種“因為我的孩子難搞,所以,ta沒教育好不是我的錯”的自我防禦。

但,這並不是什麼高明的策略,它無形中放大了問題,放棄了透過現象看到本質的機會。

“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朵朵的故事

朵朵是個8歲的小女孩,生下來兩個月,媽媽就去工作了,因為媽媽忙,朵朵整天和保姆在一塊兒。

媽媽早出晚歸,經常出差,爸爸也很忙,早晨上班時,朵朵在睡覺,晚上下班了,朵朵又睡著了。對朵朵來說,雖然住在自己家,卻很少見到父母,反倒和保姆待著的時間最長。

朵朵和保姆也很親,每次保姆回家探親,她都不讓走,好像比媽媽出差還難過。

朵朵三歲時,保姆辭職不幹了,不能再帶她了,媽媽就給她另找了個保姆。可朵朵卻不幹,整天又哭又鬧,媽媽沒辦法,只好又換個保姆。可無論怎樣,朵朵都不接受。

隨著保姆走馬燈似地更換,朵朵也到了上學年齡,不再哭鬧了,也不願跟人打交道。

在學校,不和同學說話,也不聽老師講課,經常一個人跑到學校的小花園捉螞蟻、捉蜻蜓,還把各種蟲子帶回教室,放在書桌上、書包裡,把同學嚇得大哭。老師通知了家長,這下,朵朵的父母急了,她們找到了心理諮詢師諮詢,諮詢師說,朵朵問題的根源在於,從小沒和媽媽形成安全的依戀關係,一直是保姆帶她,使她缺乏家庭歸屬感,沒有安全感、不自信,總感到孤獨,以至完全封閉了自己。

朵朵的父母追悔莫及,可是,後悔有什麼用呢?孩子的成長一去不復返,傷害已經造成。

“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12歲以下孩子的任何一種偏差行為,都由於缺乏歸屬感

從心理學角度來說,任何行為都是心理的體現,心理決定行為,行為的背後一定隱藏著心理的動機

孩子問題也一樣,任何一種偏差行為,都不是單純發生的,上面提到的打人、撒謊、不愛學習、做事拖拉,包括朵朵不聽講、捉蟲子嚇同學等等 ,表面看,只是一種不可愛、偏差、不良的行為。

實際上,12歲以下的孩子,任何偏差行為背後都有一個心理訴求渴望獲得歸屬感,或者說,歸屬感的缺失,才導致孩子各種偏差行為的產生

孩子,尤其是年齡較小的孩子,雖然還意識不到、也說不出自己真正的心理需要是什麼,但,ta的行為,受心理內驅力影響,通過各種偏差行為,以引起大人的關注,以獲得歸屬感。

“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歸屬感是指個體與所屬群體間的內在聯繫,是個體對特殊群體及其從屬關係的劃定、認同和維繫,是對這種劃定、認同和維繫的心理表現。

對於孩子來說,歸屬感就是身為家庭、團體、學校一員的共同感,擁有歸屬感,會產生身份認同的感覺,進而獲得確定感、安全感和可操控感。

美國暢銷育兒書《如何在一個自我放縱的世界中養兒育女》指出:簡單地說,歸屬感就是“我屬於誰”和“我有用”的感覺。

“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上面提到的朵朵,因為從小和保姆生活在一起,沒有和父母一家人的感覺,總覺得自己不屬於這個家,和保姆才是一家,保姆離開後,雖然生活在自己家,也找不到在家中的歸屬感,因此,產生自閉行為。

同理,打人的寶寶,因為妹妹被家人更多關注,她感到被冷落,所以以打人的方式來引起父母的關注;包括撒謊、和父母對著幹的孩子,都是由於缺乏歸屬感,在家裡或學校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覺得自己被冷落、很沒用、不被認可,通過不當行為,希望引起大人關注。

正如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阿德勒所說,孩子們總想獲得歸屬感,如果對獲得 歸屬感和重要感的方式理解不對頭,就會產生不良行為。

為什麼12歲以下孩子格外需要歸屬感?

不是說,12歲以上孩子不需要歸屬感,而是說,12歲以上的孩子開始進入青春前期,他們的心理需求更復雜,不能單一劃歸於歸屬感的匱乏。

“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關注不良行為目的,輕鬆破解孩子問題

美國著名人類學家德萊屈爾指出,12歲以下孩子的不良行為出於獲取歸屬的心理訴求,又可細分為四個目的:

1、尋求關注:希望獲得家長的關心、陪伴和愛護:

2、爭奪權力:只有在贏的時候,或者至少不是我輸、你贏的時候,才有歸屬感

3、尋求報復:我好象不屬於這時——家庭或班集體——這讓我很傷心,但我至少可以反過來傷害你;

4、自暴自棄:我放棄,我不可能得到歸屬感。

“案子”破了!12歲以下的所有不良行為,都是這一個心理原因

這四個目的可以說層層遞進,孩子的不良行為影響指數、破壞等級也層級上升,因此,家長應多觀察孩子,讀懂孩子行為背後的心理需要,學會歸因,給予回應,不要讓孩子不斷的行為呼喚落了空。

親子心理師徐婧英: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今日頭條簽約作者 關注我,育兒乾貨你躺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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